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应该怎么审核二手房产权

  对于大多数的工薪族而言,想要在重点区域购置新房,资金超过所能承受的范围,此时,购买一套同区域内的二手房就成为普通上班族群体的最佳选择。那么,看中房子之后,应该怎么审核二手房产权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介绍这方面的知识。
   一、应该怎么审核二手房产权
  在找到心仪房产之后,对房产的产权进行认真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1、审核房主身份,确定产权证上的房主与卖房者身份一致;
  2、明确被售房屋的性质与产权的完整性,判断被售房屋是否抵押;了解房屋剩余使用期限及用途;
  3、了解房屋产权有无纠纷,得到房产原产权单位或共有人的同意出售证明;
  4、确定房产证日期,(判断是否满五年等)以了解交易该房产应缴纳的税费金额。
  5、产权证上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相符,验证产权证的合法性与真实性。
   二、如何解决二手房的户口问题
  在购买二手房时,一般该房子上面都是存在着原房主的户口的,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约定户口迁移的问题,要注明卖方迁出户口的期限。你可以在合同中明确指出原房主的迁出义务,可以采取保留部分尾款,等到其迁出后再付,或者约定一个违约标准,如果房主晚迁出一天,就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户口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好,有可能会影响您的孩子选择学校就读的问题。
   三、哪些二手房禁止买卖
  禁止买卖的二手房有:
  (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二手房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有二手房,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最容易出现欺诈了。有的人冒充房屋所有人,带购房者来实际参观了解房屋的情况,就会让购房者误认为该人就是房屋的所有人。一旦自己中意房屋,就会与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其实此时自己支付了房屋对价之后,却根本拿不到房屋的产权,因为对方并不是真正的房屋所有人。因此,在购房之前就很有必要审核二手房产权,以免自身利益受到不必要的损害。
  
  
  
总结:对于大多数的工薪族而言,想要在重点区域购置新房,资金超过所能承受的范围,此时,购买一套同区域内的二手房就成为普通上班族群体的最佳选择。那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去交警队
      去交警队。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扣车是为了进行事故的责任认定,当交通......


·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目前审判实践中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本文以下简称《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处理,另一种认为应当按照《民法典》第一......


·交通逃逸3天没交警通知怎么办
      交通逃逸3天没交警通知怎么办?交通逃逸3天没交警通知的可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案件侦办情况,公安机关侦破交通事故逃逸案件没有时间限制。《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 公安......


·女方怀孕夫妻可以离婚吗?
      女方怀孕夫妻可以离婚吗?女方怀孕夫妻可以离婚吗?《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申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


·一、劳动合同档案管理包括哪些内容?
      一、劳动合同档案管理包括哪些内容?1、劳动合同人事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劳动合同人事档案室对收集的人事档案材料按规定进行整理,并按在职人员档案、离退休人员档案、死亡档案进行分类、编号......


·行使撤销权以谁为被告?
      行使撤销权以谁为被告?一、债权人撤销权诉讼中当事人问题1、所谓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案件的审理结果与其有法律利害关系,并受人民法......


应该怎么审核二手房产权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