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互换的流程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互换的流程有哪些? 一、我国的土地使用权制度
  按照我国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渡给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可以使用拍卖、招标、双方协议的方式。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可以使用出售、交换、赠与的方式。
  (三)土地使用权出租: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四)土地使用权抵押
  (五)土地使用权终止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互换的流程
  按照国土局的土地交换权属登记流程,我们找来以下流程供您参考:工作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
  l、《[你所在地区名]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原件2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 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3、原土地房屋权属证书 原件1份
  4、双方土地交换协议及具结保证书 原件1份
  5、土地勘测定界报告 原件1份
  6、用地红线图 原件1份
  7、规划部门同意调整土地规划的批准文件 原件1份
  8、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交换的还应提交 原件1份 1 )集体士地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调换土地的证明 2)国有土地用地单位主管部门同意调换土地的证明 3)村、乡镇(街道)同意调换土地的证明 4)划拨土地应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土地收益金缴纳收据(公益事业用地除外) ,出让土地应提交出让合同及出让金、契税缴纳收据
  9、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与出让取得的国有土地交换的还应提交 原件1份 1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出让金、契税缴纳收据,划拨土地的土地收益金缴纳收据(公益事业用地除外)
  10、双方主管部门同意调整用地的证明 原件1份 11、集体土地之间、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之间的交换,分别收取以上8、9项相关材料。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相互交换的,但需要遵守国土局制定的相关流程和要求,并且国土局也已经制定了相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互换的流程。只要双方达成合意,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向国土局申请交换登记就可以了。如有进一步的疑问,可具体咨询的律师。
  
  
  
总结: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互换的流程有哪些?一、我国的土地使用权制度按照我国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一)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在缓期执行后还要坐牢吗
      缓期执行后还要坐牢吗缓刑有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是不用坐牢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情形,那么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了......


·微信转账记录可以当做借钱证据吗
      借钱微信转账记录算证据。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但是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我们现在工作都需要签约劳动合同
      我们现在工作都需要签约劳动合同,因为他可以保障我们的权益。但是如果我们在劳动合同内离职扣一个月工资吗?会怎么样那,有什么影响,我们很多人应该都想知道这个问题吧,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劳动......


·公司注册资本到期不认缴会怎样?
      公司注册资本到期不认缴会怎样?目前,公司注册资本采取的是认缴登记制,这个制度的颁布不仅减轻了公司责任人的经济负担,还鼓励了更多的有志青年积极创业。那么,什么是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公司注......


·父母的房子如何继承子女两人如何继承?
      父母的房子如何继承子女两人如何继承?父母的房子如何继承子女两人的继承,一般情况下按照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


·共有软件著作权的转让流程是什么?
      共有软件著作权的转让流程是什么?共有著作权转让流程包含以下几点:1.填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专有许可合同登记申请表》2.到大厅办理转让手续二、转让注意事项1、申请人可以自己办理计算机......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互换的流程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