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欠债人转移财产如何处理

  欠债人转移财产如何处理 一、欠债人转移财产如何处理
   (一)提起撤销权之诉。
  《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欠债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欠债人的行为。欠债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欠债人的行为。
   (二)提起确认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行为无效之诉。
  《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三)提起行政撤销之诉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之诉。
   (四)依法对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债务、第三人及其它相关人员提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控告。
  根据1997年《刑法》第313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对犯此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二、怎样应对欠债人转移财产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生效后至申请执行前,债权人可以向有执行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欠债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作出裁定,保全裁定应当立即执行。债权人可向有执行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前的财产保全,以维护债权人的权益。
  想要借此赖掉对他人的欠款,但这样肯定是严重损害了债权人利益的,因此法律方面赋予了债权人撤销权,专门应对欠债人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总结:欠债人转移财产如何处理一、欠债人转移财产如何处理(一)提起撤销权之诉。《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欠债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物业费收取标准是什么?
      物业费收取标准是什么一、物业费收取标准是什么我国物业收取标准分为一级物业收费标准;二级物业收费标准;三级物业收费标准和四级物业收费标准。不过每个地方的物业费收取标准都不一样,具体......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管理办法是怎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管理办法是怎样的(一)土地使用权的地价评估和合同的签订。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1、以出......


·通皋大道征地补偿款标准
      通皋大道征地补偿款标准土地征收在很多城市都会遇到,国家为了社会的发展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需要依法征收土地,征收土地会给予一定的补偿的,通皋大道征地补偿款是根据当地的补偿标准来......


·遗失物品金额大立案不?
      遗失物品金额大立案不?一、遗失的原因遗失的原因可能是盗窃也可能是诈骗,两种罪名的刑事立案的起刑点不一样。盗窃罪的起刑点是一千元,诈骗罪的起刑点是三千元,且各地的标准都不一样。二......


·如何清理有债权债务的企业?
      在我们身边,许多企业可能都会涉及到债权、债务的纠纷,那么如何清理有债权债务的企业?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根据相关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到,在处理这方面企业应该确定企业的财产范围并......


·应该还是羁押拘留,二者有什么区别?
      一、应该还是羁押拘留,二者有什么区别?羁押拘留二者的区别在于:拘留是在未批准逮捕以前,在法定的条件下,对需要进行侦查的人犯采取的一种紧急措施,而且只有公安机关才能行使拘留。羁押则是在......


欠债人转移财产如何处理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