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土地使用证上的划拨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证上的划拨是什么意思?土地使用证是使用土地的有效法律凭证。购房者在购买到房屋之后,会有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证,以证明该房屋的权属。许多人会发现自己的土地使用证上会写有划拨这两个字,那土地使用证上的划拨是什么意思?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一、土地使用证上的划拨是什么意思?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权不能进行转让。二、划拨土地使用权主要特征有哪些?1、公益目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只适用于公益事业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对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3条明确只有下列建设用地才可以适用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1)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2)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从上述规定来看,在制度设计上,我国已经将划拨土地使用权定位在公益事业和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上。2、行政行为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3、无偿性划拨土地使用权直接由政府的批准行为产生,在交纳征用补偿安置费后即可取得土地使用权,不需要向国家交纳出让金和签订任何合同。只是需要进行登记以确定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并表明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4、无期限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住房用地70年,到期后有偿使用。以这种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能进行转让。划拨土地的使用没有使用期限,它一般是公益用地或一些国家的工程项目用地,只能由政府批准而产生,而且它是无偿使用的,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土地使用证上的划拨是什么意思?土地使用证是使用土地的有效法律凭证。购房者在购买到房屋之后,会有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证,以证明该房屋的权属。许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企业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企业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一、追究主办单位的偿债责任企业无力偿还债务或者已经撤销、歇业无力偿还债务,主办单位(可在工商注册档案中查到)在两种情况下承担偿债责任,一是该企业不具备......


·法院支持什么情况下离婚分居
      有的夫妻是通过分居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的。当然,此时一般也是向法院起诉离婚。那么严格来讲,法院支持什么情况下离婚分居呢?也就是说符合哪些情形的,法院才会支持夫妻分居离婚。我们一起通......


·抢劫罪与故意伤害的量刑是怎样的
      在《刑法》中规定了400多个具体的罪名,而针对不同的罪名,不仅在构成要件上面有所不同,具体的量刑标准也是有所差异的。其中抢劫罪与故意伤害罪都是属于比较暴力的犯罪,那您知道我国对抢劫罪与......


·坐过牢几年不能出国
      首先,并不是说坐过牢就完全不能出国。其次,在申请签证时,各国会要求申请人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如果有犯罪记录,会衡量是否会给该国带来一定的风险,签证可能不那么容易获批。一般情况下,十年......


·在现在的社会比以前要开放一点
      在现在的社会比以前要开放一点,离婚似乎也不是很罕见的事情,合则来,不合则去。如果能达成共识,是可以形成和平离婚,协议离婚。但如果男方在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女方会想通过起诉的方式进行......


·脸部鼻骨工伤鉴定标准应该是什么级别?
      脸部鼻骨工伤鉴定标准应该是什么级别?1、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可评上十级伤残的。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


土地使用证上的划拨是什么意思?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