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单位对自动离职的处理是怎样的

  单位对自动离职的处理是怎样的一、什么是自动离职
  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
  职工自动离职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企业要求职工赔偿或交付违约金而发生的争议,称为自动离职争议。
  二、单位对自动离职的处理是怎样的
  目前,处理自动离职争议的主要依据有:
  (1)《劳动法》。
  (2)《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
  (3)《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4)《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的通知》(劳人计[1983]61号、劳人计[1984]39号)。
  (5)《全民所有制单位技术工人流动暂行规定》(劳人劳[1987]14号)。
  (6)《关于企业处理擅自离职职工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3]83号)。
  原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劳人计[1983]61号)第2条“对于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的职工,按自动离职处理”。第3条“停薪留职期满后的1个月以内,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原单位有权按自动离职处理”等规定与原劳动人事部颁发的《全民所有制单位技术工人合理流动暂行规定》(劳人劳[1987]14号)第11条:“对擅自离职的,以旷工论处,可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给予除名处理”的规定是一致的。因为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1个月以内,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均属无故旷工行为,况且旷工时间已够除名规定的期限,所以可按除名处理。原劳动部办公厅劳办力字[1992]45号《复函》重申了以上意见。
  现实中,要是职工自动离职的话,此时需要看是转正之后还是仍在试用期,一般转正之后辞职的,需要提前30日通知单位,但要是试用期间内的话则只需要提前3日。而单位对职工自动离职的处理,无非就是协商办理离职手续,要是职工有损害单位利益的行为,可以要求其作出赔偿。
  
  
  
总结:单位对自动离职的处理是怎样的一、什么是自动离职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集资诈骗罪有的判十年是真的么?
      非法集资就是一些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或者是一些其他单位,机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向社会公众非法的筹集资金的一个行为,是一个违法犯罪的行为。非法集资,严重的损害了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权......


·一、受轻伤一般交通事故赔偿多少钱?
      一、受轻伤一般交通事故赔偿多少钱?一般在几千元到几万元之间,具体情况应当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来处理:(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


·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期限是多久
      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期限是多久合同是由双方基于自愿签订的一种协议,一经签订,即获得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所保护。但是,由于某种原因的出现,我们可能需要撤销合同。由......


·知识产权保护哪些范围?
      知识产权保护哪些范围?一、知识产权保护哪些范围知识产权,有人喜欢称之为智慧财产权或智力财产权。不要以为知识产权离我们有多远,如果你是消费者,那么你看电影、听音乐、玩电脑、读书籍......


·房子合同和收据丢了怎么办
      一般来讲,分两种情况:第一,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的购买者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


·审查起诉期届满应该如何处理?
      一、审查起诉期届满应该如何处理?审查起诉期届满应该必须要做出起诉或者是不起诉的,这样的一种决定,因为我们国家的刑事诉讼法当中明确的规定呢,再送交给检察院来进行审查起诉的案件,必须要在......


单位对自动离职的处理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