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变更公司名称需要什么材料

  变更公司名称需要什么材料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为了应对日趋激烈的竞争,很多公司采取了通过合并、分立的方式来调整公司资产和结构,不过也有的公司是通过变更名称或者是经营范围来应对市场竞争,不论是哪一种变更都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材料办理变更登记,那变更公司名称需要什么材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变更公司名称需要什么材料
  
  公司变更仅涉及名称变更的,不包括注册地址变更、注册资金变更、股东变更的,仅需要提供以下相关证明即可:
  
  以下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在提交复印件的同时应当出示原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公司章程修正案;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在办理完毕所有变更手续后,在领取新执照时需将原执照所需的全套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以及原执照正副本交回登记机关注销后(一般城市的营业执照无配套ic卡,仅《组织机构代码证》颁发ic卡),方可换取新的公司执照。
  
  二、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所需材料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股东会决议(主要载明同意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
  
  若原公司章程的经营范围用语为:“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则不需再提交股东会决议。
  
  (3)章程修正案(主要列示章程变动情况对照表)或新章程;
  
  (4)变更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应当提交审批意见;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公司章程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其实公司变更的方式不仅限于名称或经营范围的更改,更多的是合并与分立的方式,这对于公司债权人而言,就是原债务主体发生了变更,债务与资产分离。此时债权人的利益难免会受到公司及股东的损害,所以若您是这变更了的公司的债权人的话就要注意该公司资产是否有转移以及如何讨债等问题,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借助专业律师的力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结:变更公司名称需要什么材料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为了应对日趋激烈的竞争,很多公司采取了通过合并、分立的方式来调整公司资产和结构,不过也有的公司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感情破裂了,如何一方起诉离婚协议
      现如今,离婚率越来越高。离婚的提起既可以依照双方的协议,也可以由一方或者双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当然,诉讼离婚有确定的流程,当事人不能任意改变。所以,了解起诉离婚的手续也是必要的。那么......


·事实婚姻办结婚登记如何办理?
      事实婚姻办结婚登记如何办理?正常办理。就作为新的婚姻。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有条件地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承认事实婚姻。尽管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如果经过确认,法律上将事实婚姻视为一种合法......


·孩子的监护人去哪里变更?
      孩子的监护人去哪里变更?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


·检察院有权批捕欠款人吗?
      一、检察院有权批捕欠款人吗?人民检察院有权批捕欠款人的。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


·合同全面履行原则是哪些?
      合同全面履行原则是哪些?一、什么是合同全面履行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等,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


·什么条件下单位可辞退员工
      什么条件下单位可辞退员工第一,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


变更公司名称需要什么材料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