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自行车撞人构成交通事故吗

  在道路上发生撞人事件的,不是一定都会按照交通事故进行处理,因为有些其实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内。常见的就是自行车撞人的情况,那根据法律的规定,究竟自行车撞人是否构成交通事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一、自行车撞人构成交通事故吗《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指的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构成道路交通事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事故必须是车辆造成的,其中至少一方是车辆。这里所指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事故必须是发生在交通法规明确规定的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以及公共场所、公共停车场等供车辆、行人通行或作为公众交通使用的地方。事故必须有损害人体或造成财产损失。交通事故以有交通违章行为为前提,并且行为人主观上只能是过失。二、交通事故车辆定损的法律依据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 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2、《国家计委价格司关于“事故车辆定损”是否属于“价格行为”有关问题的复函》三、不够伤残级别,能否获得伤残鉴定费用?受害人申请伤残鉴定,如经鉴定不够伤残级别,受害人能否要求赔偿伤残鉴定费用。从理论上说,作为一般普通人,在没有专业鉴定知识情况下,除从一般普通人能够认知的不可能构成伤残的情形下,比如划伤、碰伤等轻微伤害。当事人申请伤残鉴定不构成伤残是支出的费用是可以要求赔偿并得到支持的。但如果第一次鉴定不构成,反复进行鉴定,超出一次的鉴定费用是不应该承担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是要根据鉴定的项目来进行缴费的,身体多处伤残要进行公式计算,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全额赔偿,商业险按照责任比例进行分担。需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先搞清楚究竟“交通事故”指的是什么,按照上文的介绍,这里交通事故的主体一般是指车辆,其中就包括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但构成交通事故要求在特定的地方,并且实际应为存在交通违章行为,同时造成了人员受伤或财产损害才行。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在道路上发生撞人事件的,不是一定都会按照交通事故进行处理,因为有些其实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内。常见的就是自行车撞人的情况,那根据法律的规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我国对老赖法院怎样执行拘留?
      我国对老赖法院怎样执行拘留?我们知道,老赖是那些指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人,会被法院纳入失信黑名单,限制从事某些民事行为。如果老赖拒不履行,人民法院是可以进行司法拘留的,以示惩戒。有人......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书准确来讲是个人工伤认定申请书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书准确来讲是个人工伤认定申请书,是申请人要求劳动部门对受伤者的伤势情况进行调查认定的请求文书。那么个人申请工伤认定书内容都有什么呢?个人工伤认定申请书的内容一般包括申......


·犯人批捕后家属能见吗?
      一、犯人批捕后家属能见吗?1、不能见面(更正一下:被批准逮捕后的当事人属于犯罪嫌疑人,不是犯人,只有法院判决其有罪后才是罪犯),在法律上没有在案件侦查期间允许犯罪嫌疑人会见亲属的规定;2......


·行贿犯罪连续犯问题的特点有哪些?
      一、行贿犯罪连续犯问题的特点有哪些?(1)行为人主观上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2)客观上实施了性质相同的数个行为。(3)时间上数行为具有连续性。(4)法律上数行为触犯了同一个罪名。二、......


·一、离婚后可以追加孩子抚养费吗?
      一、离婚后可以追加孩子抚养费吗?离婚后可以追加孩子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


·无证驾驶撞人轻伤二级相关处罚与赔偿
      无证驾驶撞人轻伤二级相关处罚与赔偿现代社会交通发达,街上车辆川流不息,但是交通安全对于社会治安和自身的人生安全也是很重要的,如果有些刚学会车的新手或者是没有拿驾驶证的司机们上路不小......


自行车撞人构成交通事故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