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解释内容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解释内容有哪些?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
依法使用国家所有土地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符合依法使用中国国有土地条件的,都可以成为中国的国有土地使用者。
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重大意义。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并不直接使用土地,而是由具体单位和个人来使用。国有土地的收益权能一部分由土地使用者实现,一部分由国家通过收取土地使用税(费)和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形式来实现。是指民事主体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
《土地法》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规定:
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
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七十年;
工业用地五十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土地使用期限为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土地使用期限减去该土地已经使用的年限,剩下的年限就是可以使用的年限,到期后可以申请续期。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在土地所有权范围内合理合法的利用土地。当然国有土地使用权并非是永久的使用,土地使用者只能在规定的时限内拥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时限期满后由国家收回或土地使用者提前续期。
总结:国有土地使用权解释内容有哪些?一、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使用国家所有土地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法院案件受理费
法院案件受理费从2007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
·父母遗产子女怎么分配如果有遗嘱
父母遗产子女怎么分配如果有遗嘱,即按遗嘱分割遗产。如果没有遗嘱,则应当按照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的法定继承来处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
·上海辞职后五险一金怎么处理?
我们都知道,五险一金是我们在职时由本人和用人单位按比例所缴纳,也关系到我们的基本权益。但是我们辞职后这些社保又该如何处理呢?下面,我们就以上海辞职后五险一金怎么处理为例向您介绍相关知......
·一般处理醉驾多久结案?
一般处理醉驾多久结案?酒驾处罚第一步:抽血。等待验血报告,大约四到五天时间。酒驾处罚第二步:通知拿验血报告(交300元验血费)。根血液酒精含量定性,小于80/mg的为酒驾,处罚结果:掉扣驾证......
·2023年新公司法对出资形式的规定有什么?
公司的运营中经常需要用到的就是资金的形式,一般来说公司的资金的形式都是在现金以及虚拟货币的两种之间选择,出资也是,那么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下的公司的出资是有一定的额标准需要遵循的,所以......
·离婚怎么保护财产
?
离婚怎么保护财产?一、离婚怎么保护财产1、收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收支明细,以及其他各种凭证;2、防止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财产;3、了解《......
国有土地使用权解释内容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