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自愿认罪国家赔偿申请可行吗?

  虽然我们您都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其职权行使过程中如果存有侵权行为存在的,就需要承担起相应的国家赔偿责任。但是对于国家赔偿的申请大多数人都是一知半解的,就如自愿认罪国家赔偿申请会被审批吗?针对这个问题的解答,我们得先从申请国家赔偿的范围开始说起。
  
   一、国家赔偿的赔偿范围
   1、行政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了行政赔偿的范围: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7) 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8) 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9) 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 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已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3)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刑事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十五、十六条规定了刑事赔偿的范围:
  (1) 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6) 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7)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3)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4) 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5) 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自愿认罪与国家赔偿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对于坦白情节,综合考虑如实供述罪行的阶段、程度、罪行轻重以及悔罪程度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1)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2)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30%;
  (3)因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50%。
  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和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对起诉后经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并已执行的上列人员,有权依法取得赔偿。判决确定前被羁押的日期依法不予赔偿。
  根据赔偿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有期徒刑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的人被依法改判无罪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赔偿请求人在判决生效前被羁押的,依法有权取得赔偿。
  自愿认罪者必须是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也就是说自愿认罪者其行为本身就已犯罪,故而自愿认罪国家赔偿申请的可能性较低,除非是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刑逼供下被迫自愿认罪或在认罪后有警械对自己造成伤害的,其国家赔偿申请才有可能被审批。
  
  
  
总结:虽然我们您都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其职权行使过程中如果存有侵权行为存在的,就需要承担起相应的国家赔偿责任。但是对于国家赔偿的申请大多数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交通事故拘留所是否能够拘留?
      一、交通事故拘留所是否能够拘留?交通事故拘留所是能够拘留,拘留所是执行行政处罚机关。被关进去,失去自由当然是一种痛苦,这也是行政处罚的惩戒目的。但在拘留所管理都十分正规,不会出现打......


·一、附带民事误工费赔偿了还可以主张丧葬费吗?
      一、附带民事误工费赔偿了还可以主张丧葬费吗?附带民事误工费赔偿了还可以主张丧葬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


·疲劳驾驶怎么处罚
      疲劳驾驶怎么处罚一、疲劳驾驶怎么处罚根据公安部有明确的规定:对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驾驶人记12分;对连续驾驶中型以......


·宽展期内可以提出商标续期吗?
      宽展期内可以提出商标续期吗?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


·一、交通事故备案没消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备案没消怎么处理?1、交通事故备案没消可以通过找到交警部门的专门负责人员来要求对案件进行消除。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


·诈骗罪有罚金刑吗,诈骗罪能判罚金吗
      在刑事处罚中,有的犯罪是即处罚了主刑,又有附加刑,附加刑一般就是处罚罚金或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那么诈骗罪有罚金刑吗?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


自愿认罪国家赔偿申请可行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