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空运提单上的运费是如何确定的?

  空运提单上的运费是如何确定的?
  
  对于一些高附加值商品,或者新鲜海产品,卖方通常走空运,这样可以用最快的速度将商品交到进口方手中。卖方找到航空公司后,说明托运要求,航空公司会签发一个空运提单,上面记载商品特性、数量、运费等基本信息,那么空运提单上的运费是如何确定的?下面我们简单为您介绍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空运提单上的运费是如何确定的?
  
  空运单上的运费一般高于和你实际结算的费用,航空公司的空运单上的运费相当于市场价, 货代给你的相当于折扣价.结算的时候给他报给你的价格就行,有差异很正常。各种不同的航空运价和费用都有下列共同点:
  
  1、运价是指从一机场到另一机场。而且只适用于单一方向。
  
  2、不包括其他额外费用。如提货,报关,接交和仓储费用等。
  
  3、运价通常使用当地货币公布。
  
  4、运价一般以公斤或磅为计算单位。
  
  5、航空运单中的运价是按出具运单之日所适用的运价。
  
  二、空运提单有何特性?
  
  1、空运提单不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空运提单只能证明承运人或者其代理人依据双方签订的运输协议收到了货物。它只是承运人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及运输契约凭证而已。在通常情况下,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受货人凭承运人的到货通知及有关的证明提货,并在提货时在随货运到的空运提单上签收,而不要求受货人凭空运提单提货。但托运人在货物被受领以前,可以凭其所持有的空运提单,指示承运人将货物回运、停运、改运他处,或指示由第三者受领货物。
  
  2、空运提单不能流通:空运提单一般都印有“禁止流通”,属于记名式提单,所以空运提单是一种不可转让的单证。
  
  3、要式单证:华沙公约及海牙议定书均规定空运提单应记载的内容,如不依规定记载,虽不影响运输契约的成立,但不得享受公约上的利益。所以如想享受公约的利益,必须按照规定记载空运提单的内容。
  
  三、使用空运提单有哪些注意事项?
  
  1、签发人
  
  空运提单应由航空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除非信用证明确规定,银行拒绝接受由运输行或并装商签发的空运提单。
  
  2、提单份数
  
  空运提单一般为一式正本三份及副本若干份。第一份正本空运提单由航空承运人(航空公司)留底,第二份正本将随同货物一道交收货人,第三份正本由承运人交托运人,托运人可凭此向银行办理出口押汇。
  
  3、收货人
  
  由于只有空运提单所载的收货人才有权提取货物。因此,空运提单的收货人名称,应严格按照信用证规定办理,若信用证未规定收货人,应以开证银行为收货人。
  
  综上所述,空运提单是航空公司签发给托运人的,也就是商品卖方,代表航空公司收到了商品。空运提单上的运费是双方协商的结果,往往要高于实际结算的价格。这个运费一般以当地货币为准,是代表的市场价,不包括仓储、装卸等费用。卖方如果想节约运费的话,可以委托货代公司办理出口业务,它们可以拿到折扣价。
  
  
总结:空运提单上的运费是如何确定的?对于一些高附加值商品,或者新鲜海产品,卖方通常走空运,这样可以用最快的速度将商品交到进口方手中。卖方找到航空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安全生产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安全生产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应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赔偿。工亡待遇标准(一)丧葬补助金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


·最新的绑架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最新的绑架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绑架罪,是指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根......


·劳务费个人所得税退税流程是在哪里办理?
      劳务费个人所得税退税流程是在哪里办理?劳务费个人所得税退税流程可以在手机软件或者是当地的税务机关进行办理。1.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点击开始申报通常都是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


·交通事故足额赔付
      1异地出险,需防止陷阱          车辆在异地出险,保险公司会让车主选择在事故发生地或者保险购买地点进行维修。一般来说,如果车辆的问题不会......


·被证监会处罚公司债券是否还能发行?
      被证监会处罚公司债券是否还能发行?一、被证监会处罚公司债券是否还能发行?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公开发行证券: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擅......


·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一、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


空运提单上的运费是如何确定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