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预付款保函扣除,适用范围是什么?

  预付款保函扣除,适用范围是什么? 一、什么是预付款保函
  预付款保函又称还款保函(Repayment Guarantee)或定金保函,是指银行应供货方或劳务承包方申请向买方或业主方保证,如申请人未能履约或未能全部按合同规定使用预付款时,则银行负责返还保函规定金额的预付款。
  保证书规定,如申请人不履行他与受益人订立的合同的义务,不将受益人预付、支付的款项退还或还款给受益人,银行则向受益人退还或支付款项。
   二、预付款保函适用范围
  预付款保函在国际承包业务中使用时,是由承包人通过银行向业主提供。保证书规定,如申请人不履行他与受益人订立的合同的义务,不将受益人预付、支付的款项退还或还款给受益人,则由银行向受益人退还该款项。
  预付款保函除在国际工程承包项目中使用外,也适用于货物进出口、劳务合作和技术贸易等业务。例如,在成套设备及大型交通工具的合同中,通常采用带有预付性质的分期付款或延期付款支付部分价款。在这种交易中,进口人在签订合同后,向出口人开立履约保证书,由银行保证进口人按合同规定按期支付价款,同时,出口人也向对方开立还款保证书。如出口人不能按期交货,银行保证及时偿还进口人已付款项的本金及所产生的利息。
   三、预付款保函的种类
  保函种类主要有以下五种:
  第一种是预付款保函、有称还款担保是指向受益人保证,如申请人没有按时预付款,则银行负责返还担保函规定的金额。预付担保的金额不超过承包人收到工程预付金额。
  第二种是投标保函、是向受益人作出保证,在申请人报价的有效时间内,投标人不可车标、改标、更改原报价条件,应遵守其诺言,并且一旦中标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如果招标人违约,银行将子啊担保额度的范围内向招标人支付金额,投标人报价总额的1%-5%不等。
  第三种是履约保函、是指应劳务方和申请人的要求,向工程的受益人所作出的一种保证承诺。
  第四种是质量保函、是指申请人的请求,向受益人保证,在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申请人又不能维修时,由农业银行按担保函规定金额赔付工程业主。该款项通常为合同价款的5%-10%。
  第五种是临时进口设备再出口保函、按国际工程承包惯例,凡承包商为施工而临时进口的机械设备可免关税,但完工以后,用于施工临时进口设备必须如数再运出工程所在国。
   四、预付款保函扣除
  当申请人未能向受益人履行合约,则银行将代替申请人向受益人支付预付款,同时,申请人在银行购买的此项服务终止,预付款保函失效。
  预付款保函是合同乙方保证自己收入的一种手段,这种保障手段多出现在工程中,为了保障合同双方平等,若有条件,甲方都应该先申请办理预付款保函,目的是为了在项目结束时,如果自己没有能力完成和合同约定的条款,将由银行出面,将甲方事先支付的预付款付给乙方,保证乙方的权益不受损失。当银行履行完此项业务时,预付款保函扣除。
  
  
  
总结:预付款保函扣除,适用范围是什么?一、什么是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又称还款保函(RepaymentGuarantee)或定金保函,是指银行应供货方或劳务承包方申请...#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商标无效宣告程序转让手续怎么办?
      商标无效宣告程序转让手续怎么办?商标处于无效宣告状态中也是可以转让的,有人提出了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不代表着商标就一定是无效的,在商标局还没有正式宣告该商标无效之前,商标权就一直是受法......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要罚款吗?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要罚款吗?要罚款,对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的,可以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


·婚内小三怀孕了算重婚吗
      婚内小三怀孕了算重婚吗?小三怀孕了也不一定算重婚,重婚罪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


·在劳动合同法离职规定吗?
      在劳动合同法离职规定吗?一、在劳动合同法离职规定吗?在功动合同法里对于离职也是有相关的规定;劳动者合法辞职有以下三种方式:1、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2.若用人单位存在......


·工伤鉴定6级赔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工伤鉴定6级赔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六级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和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六级伤残评定标准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各种活动降低;不能胜任原工作;社会......


·醉驾行政处罚是怎样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
      醉驾行政处罚是怎样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预付款保函扣除,适用范围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