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责任方如何赔偿

  在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为了补偿受害人的损害权益都要尽快的找到责任人,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交通事故责任方如何赔偿也是我们非常关注的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所以我们要加紧解决交通事故,就得协调好赔偿问题。的我们就和您说一下吧。
   一、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情形: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如某司机由于醉酒开车突然把车开入左侧,把正常骑自行车行驶的某学生撞倒。被撞人员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这起事故就是完全由于驾驶员一方的违章行为造成的,因此该司机应负全部责任,而被撞人由于无违章行为而无责任。
  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主要因一方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章者要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负次要责任。
  3.同等责任。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三、交通事故具体赔偿标准及其计算方法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为:
  1、不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等。
  2、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
  3、死亡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
   四、各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1、医疗费:根据实际开支情况,凭医院发票要求;
   2、住院伙食补助费:武汉法院都是参照本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认定为15元/天;
   3、营养费:医嘱或鉴定意见上有加强营养的说明,则可以要求,一般认定为15元/天;
   4、后续治疗费:根据鉴定意见书上确定的数额要求,如果没有鉴定,又需要后续治疗的,可以等到实际治疗后,根据医疗费发票另行要求支付;
   5、残疾赔偿金:城市居民户口:24852元/年,农村居民户口:10849元/年。(这两个标准为2012年的,2013年的暂时还没有颁发,但数额要肯定是增长)。以城市户口为例,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24852元/年×20年×伤残赔偿系数。伤残赔偿系数根据鉴定结论来定。十级伤残就是0.1,九级伤残就是0.2,八级伤残就是0.3,七级伤残就是0.4,六级伤残就是0.5,五级伤残就是0.6,四级伤残就是0.7,三级伤残就是0.8,二级伤残就是0.9,一级伤残就是1.0。死亡赔偿金:城市居民户口:24852元/年,农村居民户口:10849元/年。计算20年。丧葬费:武汉地区上年度6个月的平均工资。
   6、护理费:一般都是根据鉴定意见书上确定日期计算:法院认可的数额为50元/天到60元/天。
   7、交通费:根据诊疗时间、就医和鉴定地点、通常乘坐标准等确定,有票据的根据票据来,没有票据的,一般都是法院酌定几百元;
   8、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鉴定意见书上来确定。每天的误工费,根据自己的事情收入确定。例如交纳个人所得税的凭据就能证明收入情况。如果不能证明收入情况,则根据自己从事的行业平均收入计算。如果不能证明自己的工作情况,则根据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标准计算
   9、精神损害抚慰金:湖北省的最高标准为5万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项下的损失
   10、财产损失:根据修理的发票,估价等确定。
   11、停车、拖车费:根据停车、拖车费收据;11、车辆损失鉴定费:根据车辆损失鉴定费票据;
   12、法医鉴定费:根据鉴定费票据及因鉴定产生的诊断费收据。
  生活中,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受害方来说,找到了责任人就一定要得知如何获得赔偿,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样才能使得交通秩序更加有序,也能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促进社会公平。以上我们也整理了一些交通事故责任方如何赔偿的具体事项,希望我们的解答可以帮助到您,如果还有疑惑建议您可以咨询交通事故方面的专家律师。
  
  
  
总结:在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为了补偿受害人的损害权益都要尽快的找到责任人,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交通事故责任方如何赔偿也是我们非常关注的和亟待解...#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发明专利侵权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发明专利侵权判定标准是怎样的?一、发明专利侵权判定标准是怎样的?发明专利侵权判定标准一直以来都是各国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点问题。专利侵权判定和判断合同违约不一样,合同有相应的合同条......


·婚内能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内能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1、一方有隐藏......


·一、协商抚养费的参考标准是什么?
      一、协商抚养费的参考标准是什么?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有固定收入......


·涉外民事诉讼原告的主体资格是什么?
      现在我们的国家经济越来越发达,现在有钱人非常的多。出国的人和出国工作的人也非常多,那么涉外民事肯定也就多了起来。对于涉外的民事诉讼案件我们其实了解的并不多,但是如果遇到了我们知道怎......


·打架致人轻伤负什么刑事责任
      打架致人轻伤负什么刑事责任如果经过法医鉴定为轻伤,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1、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


·要约承诺的法律概念是什么?
      要约承诺的法律概念是什么?现代社会,是一个相互合作的社会,公司之间经常需要合作,根据合作的内容会签订相关的合同。如果一个公司希望和他人签订合同,就会给对方发出要约,同样,如果对方也......


交通事故责任方如何赔偿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