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不签字可以吗

  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不签字可以吗
  
  有许多人在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之后选择不签字,认为这样就不会受到处罚,那么拒签行政处罚告知书的行为会有什么后果,国家也是对此做出了针对性的条例的,那么接下来就一起看看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不签字可以吗的这个问题的具体分析。请您阅读下文,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出详细的解答。
  
  一、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不签字可以吗
  
  不签字不影响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生效,只要送达时注明即可。如对行政处罚有异议,可以提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四条?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行政处罚
  
  狭义的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广义的行政处罚除了包含上述狭义的内容外,也包含企事业单位规定的一些行政人事处罚内容。
  
  公正、公开原则
  
  处罚公正原则是指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必须与相对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行政机关在处罚中对受罚者用同一尺度平等对待。
  
  处罚公开原则就是指行政处罚的依据、过程及结果必须公开。行政机关对于有关行政处罚的法律规范、执法人员身份、主要事实根据等与行政处罚有关的情况,除可能危害公共利益或者损害其他公民或者组织的合法权益并由法律、法规特别规定的以外,都应向当事人公开。
  
  一事不再罚原则
  
  一行为不再罚原则应在四个层面上运作。
  
  (1)一行为不再理。行政主体对行为人的第一个处理尚未失去效力时,不能基于同一事实和理由给予第二次处理,除非第二个处理是对第一个处理的补充、更正或者补正。如果第一个处理违法不当,行政主体应当先撤销,再重新处理。如果第一个处理合法正确但未达行政目标,行政主体应充分考虑信赖保护原则,必须撤销的,应依法给受损失的相对人一定的补偿。
  
  (2)一行为不再罚。除了法律有明确规定或者依基本法理和法律规则合理推定,如合并处罚、一事多层罚、一事罚多人、一事多行为等情形以外,行政主体应严格遵循一个行为一次处罚的原则。
  
  (3)一行为不再同种罚。对于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行政主体不能给予两个以上相同种类的处罚。这主要指一个违法行为触犯几个法律条文的情形,即法理上所称法条竞合或者规范竞合。一旦出现规范竞合,应当允许各个法律条文对应的相关行政主体依据不同理由分别作出处罚。但为体现相对公平和公正,各行政主体不能对行为人采取相同种类的处罚。
  
  (4)一行为不得两次以上罚款。对于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无论触犯几个法律条文,构成几个处罚理由,以及由几个行政主体实施处罚,只能给予一次罚款。如果几个行政主体对涉案违法行为都有权罚款,根据效力优先原则,应该是谁先罚款谁有效。
  
  由此可知,下达行政处罚通知书当事人不签字是可以的,不签字并不会影响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生效。行政处罚通知书不仅仅是指对违法行为人员的法律制裁内容,也包含了企业单位规定的行政人事处罚内容。行政处罚是公平、公正原则和一事不再罚原则。以上内容就是对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不签字可以吗的解答,希望对您了解能有所帮助。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不签字可以吗有许多人在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之后选择不签字,认为这样就不会受到处罚,那么拒签行政处罚告知书的行为会有什么后果...#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公司拖欠工资被员工劳动仲裁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公司拖欠工资被员工劳动仲裁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1、公司拖欠工资被员工劳动仲裁一般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


·再婚后继子有没有继承权?
      再婚后继子有没有继承权?一、再婚后继子有没有继承权有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协议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算具体给多少钱
      对于有小孩的夫妻双方来说,离婚是比较麻烦的。因为在对小孩的抚养上会存在着很大的争执,对于具体的抚养权以及所要给的抚养费这两个方面就会产生矛盾。那么到底协议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算呢?对......


·大连他项权证注销在哪,有哪些手续?
      大连他项权证注销在哪,有哪些手续?一般房子被抵押之后,房产证上他项权会有抵押的字样,这是购房者尚未完全取得房屋所有权的表现,购房者在还清银行贷款之后必须及时到房管局办理相关手续,......


·对方拒交抚养费怎么处理
      本身在离婚的时候都说好了,一方实际抚养子女,另一方就在离婚之后支付抚养费,但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往往在离婚之后拒付抚养费,这可以说会对孩子的利益造成损害,那一般对方拒交抚养费怎么处......


·对于监护权转移如何办理?
      对于监护权转移如何办理?监护权转移需要签订协议,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公证,申请人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委托监护人、受托监护人具......


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不签字可以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