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博客、微博等一系列社交软件的兴起,人们在享受互联网带来便
随着博客、微博等一系列社交软件的兴起,人们在享受互联网带来便利与乐趣的同时,也收到网络造谣、诽谤行为的侵害,网络慢慢成为滋长谣言诽谤的温床。近年来,各国越来越重视网络造谣诽谤的罪与罚,当人们一时冲动在网络发表过激言论时,很可能属于刑法恶意造谣诽谤污蔑他人的行为,行为人要对自己造成的严重后果负责任。
对于侮辱罪和诽谤罪来说,这两种罪侵犯的客体都是公民的人格和名誉,犯罪的都直接伤害了公民的人格和名誉及尊严。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客观方面表现不同:侮辱罪: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诽谤罪: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注意:侮辱罪和诽谤罪针对的对象是特定的个人。
犯罪手段是不同的:前者是公然进行的,包括可能使用的暴力;而后者只能以言语、文字方式来进行的。前者不需要有捏造事实的过程,只要有公然侮辱的行为,情节就够了,而后者必须有捏造他人事实,并公开扩散两个行为。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主观方面:行为人是出于故意,并具有贬低、破坏他人人格、名誉的目的。
认定:要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要把侮辱罪和诽谤罪和一般的侮辱、诽谤区别开来。要把《刑法》上的侮辱、诽谤罪与《民法》的侮辱、诽谤行为区别开来。
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 也就是说,诽谤罪是情节犯,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诽谤罪,予以立案追究。 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也就是说,侮辱罪是情节犯,行为人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予以立案追究。
我国《刑法》规定,侮辱罪和诽谤罪在一般情况下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我们认为,侮辱罪的重点是要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但诽谤罪的重点是要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刑法恶意造谣诽谤污蔑他人,对方行为有否构成此犯罪,是诽谤罪还是侮辱罪?还要看对方在网站具体发表的言论,有无捏造散布虚构事实,行为恶意程度来判断。
总结:随着博客、微博等一系列社交软件的兴起,人们在享受互联网带来便利与乐趣的同时,也收到网络造谣、诽谤行为的侵害,网络慢慢成为滋长谣言诽谤的温床。...#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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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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