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绑架造成严重后果怎么办

  通常对他人实施绑架行为的往往都是出于一些非法目的,常见的就是为索取财产或财产性利益。而在绑架的过程中行为人会采取暴力手段压制受害人的反抗,因此很容易就会造成一些比较严重的后果。那要是绑架造成严重后果的话,此时应该怎么办呢?请跟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哪些行为构成绑架罪
  以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可能触犯绑架罪。“暴力”,是指行为人直接对被害人进行捆绑、堵嘴、蒙眼、装麻袋等人身强制或者对被害人进行伤害、殴打等人身攻击手段。“胁迫”,是指对被害人实行精神强制,或者对被害人及其家属以实施暴力相威胁。
  “其他方法”,是指除暴力胁迫以外的方法,如利用药物、醉酒等方法使被害人处于昏迷状态等。这三种犯罪手段的共同特征,是使被害人处于不能反抗或者不敢反抗的境地,将被害人非法绑架离开其住所或者所在地,并置于行为人的直接控制之下,使其失去行动自由的行为。法律只要求行为人具有绑架他人其中一种手段就构成本罪。
   二、绑架有严重后果怎么办
  犯罪分子在绑架行为实施过程中,除了非法劫持人质剥夺其人身自由权,有时还造成被害人重伤和死亡结果的发生。是否定绑架罪和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实行数罪并罚? 这种情况下,不应按数罪并罚来处理,行为人实施绑架致人重伤、死亡结果的发生有时并不是犯罪分子追求的结果,而是绑架行为的连带行为,这种严重的法律后果并非出于行为人主观上的两种独立的犯意,也非两个独立行为,刑法理论上称之为想象竞合犯,即行为人出于一个故意,实施一种行为绑架殴打致人重伤或死亡。
  结果触犯数个不同罪名,是想象的数罪而不是实质数罪,应当择一重罪处断,以绑架罪结果犯量刑处罚。因为重伤或死亡作为绑架罪判处死刑的法定情节,作为包容犯可作绑架情节从重处罚。因此,在绑架行为实施过程中造成被害人重伤和死亡结果发生的,应当按绑架罪结果犯量刑处罚。
  实践中,要是绑架造成严重后果的话,那么此时行为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很重的。一般法律中规定的绑架罪的严重后果就包括了造成了受害人重伤或死亡的情况按照规定,此时虽然还是会定绑架罪,但由于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所以会对行为人处死刑。
  
  
  
总结:通常对他人实施绑架行为的往往都是出于一些非法目的,常见的就是为索取财产或财产性利益。而在绑架的过程中行为人会采取暴力手段压制受害人的反抗,因...#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借款无借条有录音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
      借款无借条有录音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借款无借条有录音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是当事人所拥有的一项权益,录音资料经过鉴定证实未经剪辑、拼凑、篡改和臆造,并有其他相关证据相印证的,可以认定......


·产权人死亡房贷未还清怎么办
      产权人死亡房贷未还清怎么办1、继承人继承房产贷款人去世后,其房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该缴纳的税款和债......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特征是什么?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特征是什么?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特征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救济对象方面的特征。股东代表诉讼所要救济的是被公司董事、经理、监事或者其他人侵害的公司权利和利益,而不......


·中止犯的处罚原则是怎样的
      中止犯的处罚原则是怎样的我国《刑法》第24条第二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1、对中止犯必须从宽处罚,是我国刑法关于处罚中止犯的基本......


·民事诉讼法关于司法鉴定的界定存在的问题
      民事诉讼法关于司法鉴定的界定存在的问题司法鉴定在各类民事诉讼活动中时常提到,主要形式是鉴定人通过专门的技术方法来对诉讼中涉及的问题进行判断作出结论。影响的鉴定因素较多,所以常常也会......


·征地补偿新标准地上物标是什么
      一,征地补偿新标准地上物标是什么国家对征用土地的地面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具体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


绑架造成严重后果怎么办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