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应收票据包括哪些 应收票据包括哪些 1、汇票。 是出票

  应收票据包括哪些
  
  应收票据包括哪些
  
  1、汇票。
  
  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见票即付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在上述汇票的概念中,基本当事人有三个:
  
  一是出票人,即签发票据的人;
  
  二是付款人,即接受出票人委托而无条件支付票据金额的人,付款人可以是包括银行在内的他人,也可以是出票人;
  
  三是收款人,即持有汇票而向付款人请求付款的人。
  
  《票据法》第十九条?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2、本票。
  
  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票据法所称的本票,是指银行本票。在上述本票的概念中,它的基本当事人只有二个:即出票人和收款人。
  
  我国的本票和汇票的区别主要有:
  
  (1)汇票的当事人有三个,而本票当事人只有二个。
  
  
  (2)本票出票人(也是付款人)限于银行;而汇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不限于是银行。
  
  (3)本票的付款方式只限于免票即付,而汇票可以定期付款。
  
  3、支票。
  
  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的基本当事人有三个:
  
  一是出票人,即在开户银行有相应存款的签发票据的人;
  
  二是付款人,即银行等法定金融机构;
  
  三是收款人,即接收付款的人。
  
  我国的支票同汇票的不同,其区别主要有:
  
  (1)支票的付款人必须是银行等法定金融机构,汇票的付款人不限于金融机构;
  
  (2)支票的付款方式只限于见票即付,汇票可以定期付款。
  
  我们已经介绍了好多和应收票据有关的内容,其中也包含了应收票据包括哪些。实际的生活或者贸易中,使用到应收票据的地方很多,同时应收票据给交易的双方带来了许多便利,也省去携带现金的麻烦。如果还想了解更多和应收票据有关的内容,可以浏览延伸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应收票据包括哪些应收票据包括哪些1、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见票即付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在上述...#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犯重婚罪的财产如何分夫妻因为一方犯重婚罪而离婚的
      犯重婚罪的财产如何分夫妻因为一方犯重婚罪而离婚的,一般还是应当夫妻平均分割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协商达成一致,那么也可以一方多分财产,而相应的另一方自然也就少分一些。若是不能协商达成一......


·贷款无担保抵押需要验资吗
      一般小额贷款是会验资的。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是不需要任何抵押物和担保人的小额信用贷款。主要面向有稳定收入而且收入中等以上来源的个人和企业主发放,不需要任何抵押物或担保,只需身份证明,收......


·一、离婚原告没提财产被告可以提出来吗?
      一、离婚原告没提财产被告可以提出来吗?1、如果同意离婚,可以提财产分割。如果不同意离婚,则涉及不到财产分割问题。2、《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


·字号抢注商标如何主张权利?
      一、字号抢注商标如何主张权利?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其一,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初审公......


·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前怎么抢抚养权?
      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前怎么抢抚养权?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前抢抚养权必须要提供一些证据来表明自己是拥有抚养孩子的条件的。女方想要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参照在离婚当时是否符合以下的情况之一。......


·故意伤害构成刑事案件赔钱吗
      故意伤害构成刑事案件赔钱吗?故意伤害构成刑事案件也需要赔钱的,受害人可提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


应收票据包括哪些 应收票据包括哪些 1、汇票。 是出票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