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遗弃罪在哪里告?
法定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夫妻双方之间的遗弃行为均可能构成遗弃罪。被遗弃者可以向相关机构起诉,但该相关机关具体是什么机关呢?也即告遗弃罪在哪里告?首先我们需要确定遗弃罪是属于哪一类案件,在确定案件类型后才能向具体机关提出诉讼。
遗弃罪属于自诉案件,主要靠当事人自己收集证据。收集的相关证据应当形成证据链,遗弃罪起诉管辖,法院就可以直接受理。刑法第183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所指的情节恶劣,通常是指被遗弃人因生活无着而被迫到处乞讨,遗弃动机卑鄙,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由于遗弃造成病、残、死亡后果的等情况。
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
1、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
4、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所谓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应当注意的是,这类案件强调被害人的举证责任,自诉能否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被害人等有无证据或者证据是否充分,如果被害人等没有证据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如果被害人等提出的证据不充.分,不足以支持其起诉主张的,人民法院将裁定驳回自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
1、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的故意伤害案。通常这类案件被称为轻伤案。
2、刑法第245条规定的非法侵入住宅案。
3、刑法第252条规定的侵犯通信自由案。
4、刑法第258条规定的重婚案。
5、刑法第261条规定的遗弃案。
6、刑法分则第3章第1节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刑法分则第3章第7节规定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除外。
8、属于刑法分则第4章、第5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以上八项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伪证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依据有关司法解释,所谓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已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等书面决定。遗弃罪起诉管辖根据具体情况可自诉可公诉。
由于遗弃罪并不是危害到国家或者是公共利益的案件,所以遗弃罪是隶属于自诉案件一类,也即若当事人不主张权利,人民法院不会自动对遗弃者进行处罚。被遗弃者在了解“告遗弃罪在哪里告?”之后,需要将能证明遗弃者构成遗弃罪的相关材料一起交给受理单位。
总结:法定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夫妻双方之间的遗弃行为均可能构成遗弃罪。被遗弃者可以向相关机构起诉,但该相关机关具体是什么机关呢?也即告遗弃罪在哪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交通事故的误工天数的依据?
交通事故的误工天数的依据有哪些误工费计算天数依据医院的诊断证明或者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误工费根据......
·城区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有哪些规定?
土地作为一种特殊资源在规划和使用上都受着较为严格的限制,城区的土地由于不属于个人所有,属国家所有。但上部的构建筑物还是属个人所有,面对这种情况比较复杂的情况,国家又是怎样进行补偿的......
·住宅区施工噪音标准法规如何规定的?
住宅区施工噪音标准法规如何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昼间”是指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
·医疗过失医疗过错的责任划分的依据是什么?
医疗过失医疗过错的责任划分的依据是什么一、医疗过失医疗过错的责任程度的划分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36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四种:(1)完全责任,指医......
·企业债权的诉讼时效是多少
企业债权的诉讼时效是多少一、企业债权的诉讼时效是多少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状态,持续经过法定期间届满,丧失其依诉讼程序请求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的时效制度。我国......
·移送管辖的时间要求是怎样的?
移送管辖的时间要求是怎样的?移送管辖一般多长时间到新法院的这个问题法律上没有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告遗弃罪在哪里告?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