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抵押合同该怎么写 抵押合同的形式什么

  抵押合同该怎么写 抵押合同的形式什么 一、抵押合同该怎么写
  抵押合同要怎么写,应当包哪些内容怎么写和采用什么样的形式,如下:
   1、抵押合同的内容
  (1)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2)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3)抵押财产的具体状况;
  (4)抵押财产的价值;
  (5)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6)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7)违约责任;
  (8)争议解决方式;
  (9)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10)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2、抵押合同的形式
  抵押事项可在主债权合同中设立抵押条款,也可以单独签订抵押合同,但是都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抵押合同是要式合同。
   二、民间借贷抵押纠纷该怎样维权
  民间借贷抵押纠纷的维权如下:
   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民间借贷的双方当事人在借款时不签订借款合同,仅仅有借条,而借条内容过于简单。以住房作为抵押,不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仅以口头约定,极易产生纠纷。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当事人的主张存在法律上的举证困难,即便到了法院诉讼,有时也很难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第三人担保时要签订抵押合同。
  第三人以自己所有的住房为债务人的借款做担保,不签订抵押合同。在实际操作中,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为保障自己的权益,约束债务人及时履行义务,往往会要求债务人向自己提供反担保。在这种情况下,不仅要签订书面的抵押合同,而且应当签订书面的反担保合同,这样,才能敦促债务人及时还款,保障自己的住房不至于被冻结、执行。
   3、房地产抵押担保时要办理登记手续。
  民间借贷当事人在办理房地产抵押担保时,不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合同登记手续。仅仅将其自己住房的房产证交付债权人质押。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不办理抵押登记,有可能导致抵押无效。同时,由于不办理登记,房管部门屡屡发现,在民间个人借贷中有制作假房产证交付债权人作为担保的。
   4、建议不用唯一的住房做担保,风险大。
  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相似的情况是,大部分民间借贷抵押人均是以自己的现住房(许多是唯一的住房)提供担保的。这就有可能造成债权的落空。
  抵押合同虽然可能仅是从合同,但一旦该合同无效,那也会影响主合同的履行,甚至是债权的实际实现,由此可见,抵押合同在实际交易中亦是十分重要的。因此,当您需要写抵押合同时,建议您最好是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您审核一下合同。
  
  
  
总结:抵押合同该怎么写抵押合同的形式什么一、抵押合同该怎么写抵押合同要怎么写,应当包哪些内容怎么写和采用什么样的形式,如下:1、抵押合同的内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坦白和自首的区别有哪些
      坦白和自首的区别有哪些一、坦白和自首的区别有哪些?坦白和自首的区别如下:1、坦白与一般自首的关键区别在于是否自动投案:(1)一般自首是犯罪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2)坦......


·对于共有财产法院可以先查封再分割吗
      对于共有财产法院可以先查封再分割的。财产分割后,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视为自行解除。关于对共有财产的分割,当......


·销售假药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一、销售假药的犯罪构成是什么?(一)主体本罪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药品的制造、加工、采集、收集者,销售者即药品的有偿提供者。(二)主观方面本罪主......


·审理名誉权规定是什么?
      审理名誉权规定是什么?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在审理名誉权案件时是一定会要求原告提交能够证明自己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证据的,能够证明侵害名誉权受到侵害的证据如下:(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行使主体是什么?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行使主体是什么1、买卖不破租赁的行使主体一般是承租人,租赁关系继续存在。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第三人,租赁合同对于买受人继续存在,承租人与买受人之间,无须另外成立租赁合......


·股东会上对审计报告的议案决议有哪些基本内容
      股东会上对审计报告的议案决议有哪些基本内容?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时)。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状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


抵押合同该怎么写 抵押合同的形式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