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进行劳动仲裁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进行劳动仲裁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在对劳动方面的争议进行处理的时候,按照规定必须要先进行劳动仲裁,之后不服仲裁裁决结果的,才可以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实践中,进行劳动仲裁需要当事人事先准备一些材料,那当事人进行劳动仲裁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进行劳动仲裁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1、劳动仲裁申请书:内容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原籍、现住址、联系电话;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地址和联系电话)、具体的仲裁请求及金额、事实和理由。申请书除提交正本外,还应按被诉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要由申诉人本人签名(如有代笔人需注明)。
  
  2、提交证据:包括与案件有关的各种证据复印(复制)件及证据清单,证据及证据清单除提交正本外,还应按被诉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3、其它材料:
  
  劳动者诉用人单位:
  
  (1)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如委托代理人代为仲裁,需提交申诉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
  
  (3)被诉人为企业的,提供“企业注册资料”原件一份(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济信息中心查询;
  
  (4)被诉人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供“登记资料”原件一份;
  
  (5)被诉人为其他单位的:需提供其管理机构出具的“登记资料”一份(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
  
  用人单位诉劳动者:
  
  (1)提交《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申请劳动仲裁注意什么?
  
  1、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申请人在递交仲裁材料前应先从下列几方面自行审核:
  
  (1)申请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2)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3)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内容;
  
  (4)该劳动争议是否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
  
  (5)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是否齐备并符合要求;
  
  (6)申诉时间是否符合申请仲裁的时效规定。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按属地与级别管辖相结合的原则划分。
  
  在通过公权力处理劳动纠纷的时候,不管是进行劳动仲裁还是提起劳动诉讼,此时对于当事人而言都是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的。而具体劳动仲裁要准备的材料,肯定是与提起劳动诉讼要的材料不一样。当事人需要根据自己实际解决纠纷的方式来确定应该准备哪些材料。
  
  
总结:进行劳动仲裁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在对劳动方面的争议进行处理的时候,按照规定必须要先进行劳动仲裁,之后不服仲裁裁决结果的,才可以向法院提起劳动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学生砍刀斗殴怎么进行处理?
      学生本身的打架行为只需要接受学校的严厉教育就能够得到改正,但是如果是受到了社会上的恶劣影响而选择了在斗殴时使用砍刀等武器就可能超越了学校管理的范围之内,尤其是在出现严重伤人的后果之......


·水货是不是偷税漏税了?
      水货是不是偷税漏税了?水货不一定属于偷税漏税了,偷税:《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


·组织卖淫罪既遂法院怎么量刑
      组织卖淫罪既遂法院怎么量刑《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


·继承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继承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


·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
      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在股东进行诉讼的时候,方式是有很多的,最常见的就是有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这两种不同的方式还是有不少的区别的。那么,股东直接诉讼是什么呢?股......


·一、醉驾吹气132抽血多少?
      一、醉驾吹气132抽血多少?一般也在80以上,并构成了醉驾行为,交警在进行酒驾或醉驾检查时,一旦吹气结果为132时,有可能血检会低于80或是高于100。反正在个人饮酒量、饮酒时间以及酒精浓度存在......


进行劳动仲裁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