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随着科技网络的快速发展,电子网络已经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很

  随着科技网络的快速发展,电子网络已经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很多人会利用微信、QQ等各种网络平台进行聊天视频等,不仅丰富了我们的生活同时也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但是很多人会利用这些平台进行诈骗谋取财富,那么微信被骗了200能报警吗?下面我们将针对这一问题和您探讨。
  一、微信被骗了200能报警吗
  只要是诈骗肯定是可以立案的,前提是你得有证据,并且诈骗达到一定的数额。诈骗罪立案标准为三千元,二年内多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未经处理,诈骗数额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被网友骗去200元,属于不构成犯罪的诈骗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可以追缴赃款返还被骗人,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为人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微信被骗多少可以报警?
  不管被骗多少,只要你去报警,只要符合治安立案的标准就依据治安案件立案,符合刑事案件的标准就按刑事案件立案。当然,这个标准因为每个地方的经济水平发展不一致,所以该标准也会有所区别。比如你被骗几十块,可能大多数地方都不会进行立案。
  三、诈骗的加重情形
  1.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2.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的;
  3.组织、指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的;
  4.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
  5.曾因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曾因电信网络诈骗受过行政处罚的;
  6.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或者诈骗重病患者及其亲属财物的;
  7.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的;
  8.以赈灾、募捐等社会公益、慈善名义实施诈骗的;
  9.利用电话追呼系统等技术手段严重干扰公安机关等部门工作的;
  10.利用“钓鱼网站”链接、“木马”程序链接、网络渗透等隐蔽技术手段实施诈骗的。
  只要是诈骗犯罪,我们都可以报警处理。被网友骗去200元,虽然不构成犯罪的诈骗行为,但是仍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公安机关人员可以替被骗的人员追回被骗的金额,同时依据治安管理法对行为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总结:随着科技网络的快速发展,电子网络已经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很多人会利用微信、QQ等各种网络平台进行聊天视频等,不仅丰富了我们的生活同时也拉近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夫妻婚姻期间债务一起承担吗
      夫妻婚姻期间债务一起承担吗这要看债务的性质,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那么不管夫妻是否离婚都应当由夫妻共同承担,但如果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与另一方无关,除非另一方自愿承担,否......


·债务人不还钱该怎么办
      债务人不还钱该怎么办一、债务人不还钱该怎么办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


·注册公司成立流程有哪些?
      注册公司成立流程有哪些?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


·没有离婚能否单独起诉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
      没有离婚能否单独起诉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可以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


·获得假释的条件包括哪些
      为了鼓励罪犯认真学习、服从监管、遵守制度、认真改造、真诚悔改,刑法规定了假释制度,有条件的将犯罪分子提前释放。正在服刑的罪犯获得假释的条件有哪些?我们为您整理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的......


·能否签订两个劳动合同
      能否签订两个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


随着科技网络的快速发展,电子网络已经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