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破产清算申请费用

  破产清算申请费用 破产清算企业所得税的方法如下:
  第一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确定公司所得税清算处理的具体内容:
  以下内容需要清算:
  1、公司的全部资产(资产均应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并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2、债权清理、债务清偿的所得或损失;
  3、预提或待摊性质的费用;
  4、依法弥补亏损,确定清算的所得;
  5、所得税;
  6、可向股东分配的剩余财产、应付股息等。
  第二步、确定企业终止生产经营开始清算之日:
  通常企业终止生产经营的开始清算之日一般为以下日期之一:
  1、企业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之日;
  2、企业股东会、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解散之日;
  3、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之日;
  4、企业被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或宣告破产之日。
  第三步——第一个纳税年度中结算清缴所得税 第一个纳税年度是指为1月1日到终止生产经营之日,在第一个纳税年度,企业应将终止生产经营当年度1月1日至实际经营终止之日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于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清当年度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
  第四步——第二个纳税年度完成备案工作 第二个纳税年度是指终止生产经营之日到注销税务登记之日,在第二个纳税年度,企业应对清算事项,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企业应当自终止生产经营活动开始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企业清算所得税事项备案表》并附送以下备案资料:
  (1)纳税人终止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开始清算的证明文件或材料。
  (2)管理人或清算组联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3)清算方案或计划书。
  (4)欠税报告表。 第五步——企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完成清算所得税申报,结清税款。
  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包括如下内容:
  1、清算报告或清算方案或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执行情况说明;
  2、清算期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须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还应同时附送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审计报告);
  3、资产盘点表;
  4、清算所得计算过程的说明;
  5、具备下列情形的,还需报送资产评估的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①资产处置交易双方存在关联关系的; ②采取可变现价值确认资产处置所得或损失的。
  6、企业清算结束如有尚未处置的财产,同时报送尚未处置的财产清单、清算组指定保管人的授权委托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7、股东分配剩余财产明细表。
  8、非营利组织还应同时附着清算结束后其剩余财产的处置情况说明。
  企业破产后的清算是十分重要的流程,如果清算无法完成的话会带来许多的后果,现阶段国内政策对中国公司企业破产的政策也有非常严格的规定,申请破产前我们还需要做非常充足的准备,如果有问题的话一定要及时解决。
  
  
  
总结:破产清算申请费用破产清算企业所得税的方法如下:第一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确定公司所得税清算处理的具体内容:以下内容需要清算:1、公司的全部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过失损毁文物罪处罚
      过失损毁文物罪处罚一、过失损毁文物罪处罚对故意损毁文物罪的处罚,刑法规定对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在我国如何把控工程质量
      在我国如何把控工程质量建筑工程的关键就是工程的质量。工程质量如果存在问题,会给企业、广大人民群众和国家带来无法估量的损失。为了彻底杜绝工程质量出现任何问题,我国对于工程质量的监管一......


·抚养费后还要额外付费吗?
      抚养费后还要额外付费吗?需要;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程序
      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出让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规划管理部门征询该地块的规划要求,规划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提供各项规划要求及其附图。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方式出让的,出让人应......


·个人出国劳务居间合同的签订需要注意哪些?
      个人出国劳务居间合同的签订需要注意哪些?一、什么是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


·强奸罪有没有可能判缓刑?
      强奸罪有没有可能判缓刑?一般不会。强奸罪是属于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发生关系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又叫性暴力、......


破产清算申请费用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