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外资子公司倒闭母公司是否赔偿员工

  外资子公司倒闭母公司是否赔偿员工一般来说公司都是有限责任公司,从注册那天起,公司负以注册资本金为限度的责任,超出部分不予负责。子公司倒闭,母公司不负赔偿责任。与谁是法人没有关系。
   母公司需不需要承担子公司破产责任呢?
  母公司不承担清偿责任。 全资子公司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法人,所有民事权利和义务均自行享有和承担。倒闭的,应当从其资产处置中优先偿付职工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母公司对此不承担清偿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企业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按照上述规定向职工发放经济补偿,但从2008年开始执行,以前的不算。只能给你1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 外资子公司倒闭母公司是否赔偿员工法还另根据破产法,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支付。
  子公司虽然说和母公司有着必然的联系,但其实子公司在注册之后,母公司就已经没有必要再为这些负责任。当然,如果子公司倒闭的原因和母公司有直接联系的话,母公司是需要对子公司负一定责任的。
  
  
  
总结:外资子公司倒闭母公司是否赔偿员工一般来说公司都是有限责任公司,从注册那天起,公司负以注册资本金为限度的责任,超出部分不予负责。子公司倒闭,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股东的加倍表决权授权给他人是否合法?
      股东的加倍表决权授权给他人是否合法?股东的加倍表决权授权给他人是合法的,股东表决权可以授权其他股东行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六条 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


·盗窃罪酌定量刑情节主要有哪几种
      一、盗窃罪酌定量刑情节主要有哪几种1.犯罪的手段。特定的手段作为犯罪构成要件(行为)内容时,不是量刑情节;故这里的犯罪手段是指不属于构成要件内容的手段。犯罪的手段残酷、狡猾程度,直接说明......


·取保候审押金退回流程是什么?
      取保候审押金退回流程是什么?担保的概念很多人都不陌生,有时候在贷款的时候需要担保人来担保贷款,我国的相关法规中有对这个的详细说明,其中内容包含了担保的方方面面,有时候会遇到解决关于......


·敲诈勒索与抢劫罪区分是什么
      敲诈勒索与抢劫罪区分是什么一、敲诈勒索与抢劫罪区分是什么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主要是:1、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由行为人直接发出的;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是当......


·破产清算费用在哪个环节支付?
      破产清算费用在哪个环节支付?一、破产清算费用的支付时间在清算时及清算完成后支付,不同的清算费用支付时间不一。二、清算费用的内容清算费用是指清算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


·环境行政处罚听证办法规定了哪些内容?
      环境行政处罚听证办法规定了哪些内容?环境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环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监督和保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


外资子公司倒闭母公司是否赔偿员工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