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债权债务混同的法律后果

  债权债务混同的法律后果一、债权债务混同的含义
  混同是指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事实。混同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一)广义的混同
  包括三种情形:
  1 所有权与他物权归属于同一人;
  2 债权与债务归属于同一人;
  3 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归属于同一人。
  (二)狭义的混同
  仅指债权与债务归属于同一人。通常所说的混同仅指狭义的混同而言。
  债权债务的混同,由债权或债务的承受而产生。其承受包括概括承受与特定承受二种。概括承受是发生混同的主要原因。如企业合并,合并前的两个企业之间有债权债务时,企业合并后,债权债务因同归一个企业而消灭。再如,债权人继承债务人,债务人继承债权人或第三人继承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债务因同归一个人而消灭。由特定承受而发生的混同,系指债务人由债权人受让债权,债权人承受债务人的债务。
  混同的效力为绝对地消灭债权债务及由合同关系所生的从债权的从债务。合同法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因此,合同债权为第三人权利的标的,则债权不得因混同而消灭。如合同债权为他人质权的标的,则此合同债权不得因混同而消灭,否则有损于质权人的利益。此外,法律有例外规定的,债权不得因混同而消灭。
  二、债权债务混同的法律后果
  混同的效果或效力,指的是债权债务混同之后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06条之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由此我们可以知道,当发生债权债务混同之后,原则上原来的债权债务消灭。比如,儿子欠了父亲100万元,父亲过世后,儿子继承了父亲的所有家业,此时便构成了债权债务混同,原有的100万元债权债务归于儿子一人,自然消灭。
  当然,这里有一个值得注意的地方,上面的法律还规定了设置了例外,即涉及第三人的除外。根据相关法理可以知道,如果符合下列情形,债的关系并不自然消灭:
  1、法律另有规定。典型的如票据行为中,虽经背书转让,但若转让至债务人时出现债权债务归于一人的情况,则票据仍可以流通,而票据所载的债权不会因此而消灭,否则对该债务人不公平。
  2、债权为他人权利的标的。当债权被为第三人设定权利质权时,就必须考虑质权人的利益,使债权不消灭,否则也会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关于债权债务混同,我们知道,它的含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通常我们所说的混同是指狭义的混同,也就是债权和债务属于同一人。同时,债权债务混同的法律后果是,除了涉及第三人的利益之外,一旦债权和债务同属于一个人,合同的权利义务就此终止。
  
  
  
总结:债权债务混同的法律后果一、债权债务混同的含义混同是指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事实。混同有广义与狭义之分。(一)广义的混同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在哪些情况下专利权被被终止
      在哪些情况下专利权被被终止1、期限届满终止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20年,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专利权期限届满依法终止的,专利局应当通知专利权......


·如何判断是否为企业合并
      (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判断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一年以上(含一年)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同一方”是指对参与合并的企业在......


·工资拖欠多久法律失效
      拖欠工资是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起算。【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签字就生效吗?
      一、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签字就生效吗不是。离婚协议属于附条件生效的协议,即以“离婚”为生效条件,若离了婚,协议内容有效;若还没有离婚,条件不成就,协议当然不能生效。之前司法实践中,确有......


·法律规定的强奸罪的手段如何认定?
      强奸罪的手段如何认定?在如今的社会,仍然不乏一些犯罪分子侵害女性的现象发生,在我国是要受到刑法处罚的。强奸罪手段如何认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理流程: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理流程:1、租赁双方持上述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3、在初审通过......


债权债务混同的法律后果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