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合伙买房风险要如何避免

  在生活中,考虑到经济情况、亲情友情等因素,有些人可能会选择跟家人或者是朋友一起合伙买房,可我们要知道,合伙买房是存在一定的风险的,我们要学会避免这些风险。那么,合伙买房风险要如何避免呢?我们马上为你做分析解答。
   一、合伙买房风险要如何避免
  合伙买房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如果共同购买一套商品房,那么上方都是是房屋共有人,房屋权属证书中会体现房屋共有人和共有份额,另外双方可以申请颁发房屋共有权证。
  合伙买房如何避免风险:
   (一)购房前需公证协议
  “购房的两个人需要确定协议,并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如果没有亲属关系的朋友可以合伙买房,但需要签订合伙买房的协议,“明账细算,越细越好”,各持一份。明确责、钱、权、利、房的归属,以期达到利益共存的基础。确定好协议内容后,需要去公证处办理相关手续。
   (二)协议中详细明晰权责
  产权为两人所有,就可以购买。如果只有单方向银行申请贷款,那么协议里还需要特意注明另一方须每月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等)方式向对方支付房贷月供。另外,协议中还要详细记录关于房屋方面的共同支出,如房贷还款额、物业管理费、各类清洁费等。
   二、合伙买房要怎么避免风险
  1、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就是开发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开发的;
  2、开发建设的手续必须合法。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经营行为合法。现房销售除上述条件外必须经过验收合格,项目道路、给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和绿化等配套建设已经完成或者已经确定完成日期,落实了拆迁安置,落实了物业管理,并且按规定向房地产管理部门验核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期房预售除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4、在签订合同时,一是要选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该合同文本内容比较全,并且规范;二是注意把开发商承诺的内容写进合同。
  虽说合活买房有风险,但有些风险是可以避免的。如果您没能成功的避开风险发生了纠纷,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并结合体他们的办案经验,帮您有效的解决您的纠纷。
  
  
  
总结:在生活中,考虑到经济情况、亲情友情等因素,有些人可能会选择跟家人或者是朋友一起合伙买房,可我们要知道,合伙买房是存在一定的风险的,我们要学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个人多次行贿数额累计计算吗?
      一、多次行贿数额累计计算吗?多次行贿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行贿数额处罚。对多次受贿未经处理的,累计计算受贿数额。根据《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为......


·一、交通事故有没有精神损失费呢?
      一、交通事故有没有精神损失费呢?一般情况下有精神损失费。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中精神损害赔偿应适用如下两个方面场合:1.侵害生命权对其近亲属造成的精神痛苦和精神创伤的救济。2.侵害健......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1、自然人犯本条所定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七以下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现在大部分合同都是双务合同,合同双方互相负有义务,针对一方提出的不合理请求,合同另一方享有抗辩的权利。除了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外,先履行抗辩权也......


·一、监护与抚养的区别是什么?
      一、监护与抚养的区别是什么?监护与抚养的区别是:拥有抚养权意味着拥有可以和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而有监护权并不代表有抚养权。监护权是一个广义的范畴,其中包括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还......


·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是多长在生活中,如果我们没有法定或是约定的义务而获得了利益并使他人的利益受损,那这就不单单是道德的问题,要受到道德的谴责,还有可能会构成法律上的不当得利,可能会被......


合伙买房风险要如何避免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