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怎么规范签署借款合同

  怎么规范签署借款合同 一、怎么规范签署借款合同
   1、借款合同的条款
  一般借款合同包括下列条款: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
   2、注意事项:
  (1)利息条款要清晰明确。第一,是否约定利息。譬如说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再譬如,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第二,利率问题。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就是普遍认为的上36%下24%。
  (2)还款期限:《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3、生效
  (1)自然人之间: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2)非自然人之间:司法解释第十条规定,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司法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根据最高院的相关数据,民间借贷纠纷已经成为继婚姻家庭之后第二位民事诉讼类型,而引起借贷纠纷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借款合同瑕疵。所以签署借款合同或就借款合同产生争议时,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议最好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进行处理为好。
  
  
  
总结:怎么规范签署借款合同一、怎么规范签署借款合同1、借款合同的条款一般借款合同包括下列条款: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用人单位不交社保的后果有哪些
      用人单位不交社保的后果是什么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给用工缴纳社会保险,将面临以下后果。1、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


·劳动合同连续签三次自动转变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吗?
      劳动合同连续签三次自动转变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吗?不会,《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


·三轮车交强险赔偿限额的规定有哪些
      交强险对于许多车主来说都不陌生,那么,三轮车交强险赔偿限额的规定有哪些,这些规定首先是依据有关的法律条文进行制定的,对于受保人赔偿会依据案件发生的具体情况来分析,因为保险赔付肯定不......


·杭州公租房申请条件有什么
      杭州公租房申请的条件包括:如果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须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5年(含)以上;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


·监狱不适合关押的情形有哪些?
      一、监狱不适合关押的情形有哪些?14岁以下的人不承担刑事责任,精神病人送精神病院看管,残疾人会但如果残疾相当严重并有病发症可以保外就医,孕妇和铺乳期的妇女在铺乳和生完小孩过后在行......


·青年老年笔迹鉴定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青年老年笔迹鉴定的收费标准是多少?1、青年老年笔迹鉴定的收费标准是800-2000元之间,各省的费用不一样,笔迹鉴定需要找专门的机构进行鉴定。2、主要任务是通过笔迹的同一认定检验,证明......


怎么规范签署借款合同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