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什么是配套设施?

  什么是配套设施?一、什么是配套设施?
  配套设施是指企业根据城市建设规划的要求,或开发项目建设规划的要求,为满足居住的需要而与开发项目配套建设的各种服务性设施。它是房地产企业成本核算的重要组成部份,能否正确计算对所得税的影响是很大的。
  二、小区公共财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小区公共财产的范围是计算管理小区公共财产所发生的费用的必要前提。
  明确小区公共财产的范围,应根据法律的界定。现行法律中,可以用于界定小区公共财产范围的法律依据有四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第89条:“有附属物的财产,附属物随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又不违法的,按约定处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由于房屋以外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与房屋建立在共同的土地使用权之上,其所有权与房屋的所有权不可分离,必须随房屋的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而且,房屋以外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都是为房屋服务的,是房屋的附属物,是不能由当事人约定而使之与房屋的所有权相分离的。所以,房屋以外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只能为房屋所有人共同所有,都属于小区的公共财产。换言之,房屋以外的全部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或其它附属物都属于小区公共财产。
  举例来说,小区的公共财产包括:绿地、道路、路灯、地下(上)线路和管道、停车场(库)、配电房(室)及电器设备、锅炉房(室)及锅炉、水泵房(室、井)及水泵、会所、门卫室、人防用房及设备、消防用房及设备、电梯、假山假水、健身娱乐设施、公告牌等等。除此之外,小区的公共财产还包括:购房人交纳的2%的房屋维修基金和小区公共财产的收益。
  从以上四条法律规定得出房屋以外的全部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都属于小区公共财产的结论需要一个对法律的推理过程,相信《物权法》出台以后,对房地产领域的公共财产的界定将更加直接和明晰。
  关于配套设施一般是针对商品房而言的,购房者在实际购买商品房的时候都会了解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配套设施,同时也会对小区附近的一些配套设施进行了解,看有没有学校、超市、医院等等。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总结:什么是配套设施?一、什么是配套设施?配套设施是指企业根据城市建设规划的要求,或开发项目建设规划的要求,为满足居住的需要而与开发项目配套建设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退还彩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男女双方谈婚论嫁时,男方往往会给女方一定的彩礼作为诚意,这是中国近千年的习俗。但是我国法律也明确规定,彩礼在给付之后,在一定特殊的情形下也是可以要求返还的。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退还......


·根据法律规定承包算不算工伤?
      根据法律规定承包算不算工伤?根据法律规定承包如果是属于在工作期间发生的工作原因的话,那么就应当算作是工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雇主之间的关系,或者是雇佣关系、劳动关系。如果在工作中发生......


·路边违章停车怎么处罚
      违章停车不扣分,一般是罚款200元。1、如果因违章停车而被交警当场处罚的,则交警会当场出具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应在处罚决定书要求时间之内到相应的银行缴纳罚款,否则会产生滞纳金。2、如果是收......


·土地使用期限到期怎么处理?
      土地使用期限到期怎么处理?《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


·股票交易税费是多少标准?
      股票交易税费是多少标准?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股票交易税费是多少标准?股票交易税费的计算应当按照我国证券部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税费收取。主要收取项目有交易佣金、印花税......


·婚姻撤销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当事人要是想要撤销婚姻的话,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同时要符合法律规定可撤销婚姻的情况,那么才有可能撤销婚姻。而这其中,您也要了解婚姻撤销办理程序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为你详细介绍......


什么是配套设施?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