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保险法车险有哪些

  保险法车险有哪些新变化?
  
  自试点商业车险改革以来,第一批6个地区、第二批12个地区的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两批试点地区单均保费同比下降明显。今年6月底,第三批试点即将开启,商车费改全面推行。财产保险公司将于今年7月1日全国进行新旧车险业务系统切换,正式实施商业车险改革工作。
  
  2015年6月第一批:黑龙江、山东、广西、陕西、重庆。
  
  2016年1月第二批:内蒙古、吉林、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四川、广东、天津、宁夏、青海等。
  
  2016年7月1日第三批:全国全面推行车险费改。
  
  那么实行新的车险政策后,会有哪些变化呢?
  
  一、保险责任更宽
  
  1、原来车辆没挂牌时出了事故是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新条例也可赔。
  
  为满足保险消费者对保险单“即时生效”的需求,此次条款删除了保险单中“次日零时生效”的约定,遵循契约自由原则,允许投保人在“零时起保”或者“即时生效”之间做出选择。
  
  2、自家车撞自家人的,可以获赔
  
  新条款规定,因第三方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向第三方索赔的,保险人应积极协助,被保险人也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新条款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在商业车险条款责任免除中,将三者险中“被保险人、驾驶人的家庭成员人身伤亡”列入承保范围,也就是说开车撞了自家人也列入了承保范围。
  
  3、意外导致车上人员撞伤的,可获赔偿冰雹、台风、暴雪等自然灾害和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导致的车损也可以获得赔偿。
  
  4、“高保低赔”问题得到调整
  
  原来的高保低赔,即是投保车辆无论过了多少年,投保时都要按照新车购置价来缴纳保费,而在赔付时却只按比例进行理赔,但是在改革后,保费的确定就与新车购置价脱节了。比如新车一台价格是5万元,投保5万元,两年后按照折旧价格投保,不再是5万元。
  
  风险是和交警违章记直接联系,车子违章越多,次年保费就会越多。车主可以采用三种方式索赔车损险,既可以向责对方索赔,也可以向责任对方的保险公司索赔,还可以向自己车损险的保险公司申请先行赔付,再将向责任对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公司。新的保险政策即将全国实行,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出险情况,决定是否提前投保,也可以更好地选择自己的车险公司。
  
  二、改革前后车险计算方式
  
  原保费计算公式:保费=(车价×费率 基础保费)×调整系数
  
  新保费计算公式: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费率调整系数(改革后的费率调整)系数=无赔款优待系数×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
  
  三、改革后买车注意事项
  
  车险费率改革后,对于想要买车的人士而言,以下三点必须得注意了:
  
  1、买车:不只看车价,还看零整比
  
  车辆零整比指配件与整体销售价格的比值。简单地说,就是市场上该车型全部零配件的价格之和与新车销售价格的比值。产险人士透露,零整比越高的机动车,车险费率可能会越高,最终的车险价格也就越高。
  
  2、选车:不单选品牌,还看费率表
  
  产险人士透露,每一个车型都会有一个费率表,同一个品牌的车辆,不同车型的保险费率会不同。在同价位的多款车型中,一定要选择费率相对低的车型。
  
  3、开车:不任性驾驶,保费或五折
  
  产险人士表示,对于连续3年甚至5年都没有出险的车辆,产险公司给出的车险优惠幅度可能会更大,拿到5折甚至更低的费率都有可能。反之,车险费率就有可能大幅度地提高。
  
  从以上我们为您介绍的保险法车险的新变化,您可以清楚地看到,新政给我们带来的好处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是保险责任的拓宽,使得过去一些免赔的事项现在也可以得到赔偿了,第二是保费计算方式的改良。买车也是一个需要慎重的决定,希望我们的建议可以帮助到您。
  
  
总结:保险法车险有哪些新变化?自试点商业车险改革以来,第一批6个地区、第二批12个地区的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两批试点地区单均保费同比下降明显。今年6...#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离婚后签订放弃抚养权有效吗
      离婚后签订放弃抚养权有效吗?离婚后签订放弃抚养权是无效的,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承诺条款,与法律规定相悖,对孩子的抚养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不能被剥夺,但也不能放弃,因此关于自愿放弃孩子抚养......


·对单位行贿罪与单位受贿罪的区别有哪些
      一,对单位行贿罪与单位受贿罪的区别有哪些(一)主体不同个人行贿罪的主体是自然人,其是一种钱权交易的对向性犯罪,即交易的主体双方具有对向性、同一性,在二者之间,一般不介入其他主体,因......


·婚前协议书是什么意思
      在我国相关法律中并没有关于婚前协议书的条文规定,但是在生活中婚前协议是大量存在的,而对于这样的行为一般是受《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的调整。那么您知道婚前协议书是什么意思吗?我们在下文中......


·拐卖儿童罪的起诉期是多少
      在我们的生活之中,父母一定会对自己家的孩子千叮咛万嘱咐,要小心人贩子,不要被他们给拐走了。由此可见,人贩子是一个多么讨人厌、惹人仇的存在,法律上对这些人贩子的行为也是绝不姑息,拐......


·合肥他项权证办理需要多久?
      合肥他项权证办理需要多久?一、合肥他项权证办理需要多久?1、在购买的商业房或商品房有抵押贷款或者其他抵押时,抵押权人会要求抵押人去办理他项权证,他项权证有公信力,在房主不偿还贷款......


·对于保证合同无偿的吗?
      对于保证合同无偿的吗?一、对于保证合同无偿的吗?1、保证合同不一定是无偿性的,担保合同中的担保人,可以是无偿担保,也可以是有偿担保。2、担保是有偿还是无偿的,由担保人和被担保人......


保险法车险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