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土地使用权证继承费用是多少

  土地使用权证继承费用是多少
  
  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单位或个人没有土地所有权,但在获得国家和集体批准的情况下可以获得土地使用权。权利是可以转让的。例如债和股权,所以说,土地使用权也是可以转让的,并且在原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去世后,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那么土地使用权证继承费用是多少呢?
  
  
  一、土地使用证概念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二、办理过户手续:
  
  当然根据实际的土地出让方式分为两种情况:
  
  划拨土地办理二手房土地变更登记需提交以下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建设用地审批表;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和契税的票据;
  
  4、国有土地使用证;
  
  5、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出让土地办理二手房土地变更登记需提交以下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4、申请人的房屋权;
  
  5、转让双方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四、办理过户的费用:
  
  同样,划拨土地和出让入地办理变更过户登记的费用也是不一样的。出让土地办理时需要携带产权证、分割转让凭证、双方身份证,当场即可办理,登记费用为0.5元/平方米。
  
  若是划拨土地,则需要原房主到场,先将土地证到原房主名下,再更名到买家名下。划拨土地更名需要缴纳一定的出让金,事先需将要件上交给评估部门进行评估,费用标准由土地评估部门确定。
  
  由此可见,各个地区土地使用权证继承费用都是不同的,在同一地区,土地使用权证继承费用也要根据土地使用权移转的难易程度来确定。在土地使用权转移的过程中,可以致电相关部门,获取当地土地使用权移转的收费标准,为自己的土地使用权移转或者接受他人土地使用权的移转做好准备。
  
  
总结:土地使用权证继承费用是多少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单位或个人没有土地所有权,但在获得国家和集体批准的情况下可以获得土地使用权。权...#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现行刑法对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既遂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现行刑法对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既遂量刑是怎么规定的?现行《刑法》对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


·刑事诉讼中适用回避的理由有哪些
      刑事诉讼中适用回避的理由有哪些一、刑事诉讼中适用回避的理由有哪些一般理由: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


·刑事案件调解书谁签字有效
      刑事案件调解书谁签字有效刑事案件调解书应该由原告和被告的签字才生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中经营性建设用地的特征是什么?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中经营性建设用地的特征是什么?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中经营性建设用地的特征是具有经营性以及合法性,因为对于农村集体所拥有的建设用地,如果要想归入个人所用作商业用途的话,那么......


·刑事案件不起诉的种类都有哪些?
      公安机关在对刑事案件侦查结束之后,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请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但此时检察院对案件作出了审查之后,可能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那我国法律中规定的刑事案件不起诉的种类都......


·淄博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有什么规定
      为顺应社会的发展,我国国家大力促进城市与城市联系,其中就通过征收土地建设公路等方式来进行。那么,您知道淄博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2018年有什么规定吗?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征地补偿的具体内......


土地使用权证继承费用是多少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