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法律援助案件立案材料有那些

  法律援助案件立案材料有那些 (一)法律援助案件立案需提交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暂住证;
  (2)街道(乡镇)、劳动部门和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
  (3)申请援助事项的基本情况以及有关的案情材料;
  (4)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立案通知书;
  (5)法律援助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并提交代理权资格证明。
   (二)常见的法律援助案件需提交的立案材料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1)法院已经立案的案件,应提交受理案件通知书并附起诉书或答辩状;
  (2)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门诊病历或住院病历;
  (4)医疗费有效单据;误工费需提供误工证明;
  (5)造成伤残的提交法医的伤残等级鉴定书;
  (6)造成死亡的,应提交与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及供养证明。
   2、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1)法院已经立案的案件,应提交受理案件通知书并附起诉书或答辩状;
  (2)被告人有损害行为、人身损害结果与被告人损害行为有因果关系的证据;
  (3)申请人因为人身损害所受经济损失的书面证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证据、住院治疗凭证、护理证明、伤残等级鉴定书、交通费用凭证等。
   3、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
  (1)已经立案的案件,应提交受理案件通知书并附起诉书或答辩状等;
  (2)患者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应提供的相关证明:医疗费用凭证、疾病诊断证明、出院医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等;
   4、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纠纷案
  (1)已经立案的案件,应提交受理案件通知书并附起诉书或答辩状;
  (2)与被告是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等的有关证明;
  (3)请求给付抚养费的,应提供父母的离婚证明、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成年人)的证明;
  (4)请求给付赡养费的,需提供被赡养人生活困难或因其他原因而经济困难的相关证明;
  (5)要求给付生活费外其他费用的,则提供需要支出其他费用的有关依据;
  (6)尽可能提供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的经济收入证明。
   5、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
  (1)劳动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已经立案的案件,应提交受理案件通知书、仲裁申请书、起诉状或答辩状等;
  (2)劳动合同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书、工作证、用人单位出入证等);
  (3)劳动者被解除、除名、辞退等有关书面凭证;
  (4)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
  (5)工资收入凭证;
  (6)欠薪证据;
  (7)购买社保凭证等。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分享的相关法律援助案件需要提交的资料,法律援助案件立案材料经过法律援助中心相关人员审查后,如果符合法律援助的要求,就会对当事人进行无偿的法律援助;如还有不清楚的地方也可以咨询的律师来详细了解。
  
  
  
总结:法律援助案件立案材料有那些(一)法律援助案件立案需提交下列材料:(1)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暂住证;(2)街道(乡镇)、劳动部门和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工程是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任何一栋建筑、房屋都是一项工程
      工程是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任何一栋建筑、房屋都是一项工程,并且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工程质量问题一直是国家严格把控的,也是人们所关心的。那么你知道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


·怎么确定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的精神赔偿
      一般交通事故中都会造成人员的损伤,而此时就需要对受伤的人做出相应的赔偿。实践中,不仅会有物质方面的赔偿,还会涉及到精神方面的。那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的精神赔偿如何确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


·《公司法》关于债转股有什么规定
      《公司法》关于债转股有什么规定《公司法》关于债转股有什么规定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债权不能用于出资我国新《公司法》第27条第1款规定,以债权出资不再被明令禁止,新《公司法》为这一制......


·如果嫖娼罚款后有记录吗?
      如果嫖娼罚款后有记录吗嫖娼罚款后有记录,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嫖娼属于行政处罚,应当记录在案,根据规定,卖淫嫖娼应当除罚款以外,应当判处10-15天拘留,罚款5000元以下,如果公安机关只是......


·在生活中我们知道小产权房是归集体所有的,是没有国家发布的土地
      在生活中我们知道小产权房是归集体所有的,是没有国家发布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的,而且小产权房不能买卖以及不能贷款。小产权房是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的,那么如果遇到小产权房拆除如何赔偿您......


·房屋出租人不是把自己的房子出租出去就万事大吉了,房屋出租人的
      房屋出租人不是把自己的房子出租出去就万事大吉了,房屋出租人的义务理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出租房子的过程中近年来总会出现一些纠纷,很多都是因为双方并不明确自己有哪些义务。那通常房屋出租人......


法律援助案件立案材料有那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