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什么情况下可以二次司法鉴定申请?

  在一些交通事故或者是其他意外事故等的情况下,在法院起诉一般都会把伤残的鉴定资料作为证据的。伤残是需要专门找鉴定机构进行坚定地。虽然伤残鉴定是当事人双方一起申请的,但出现一些法定的情形是可以申请再次进行鉴定的,那么二次司法鉴定申请具体是哪些情形下呢?
  
  二次司法鉴定申请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以下是二次司法鉴定申请书范本,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李××,女,汉族,×年 月 日出生,住北京市平谷区××,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对北京市平谷区医院医疗过错进行鉴定,如存在过错请确定参与度。
  
  事实理由
  
  申请人诉北京市××区医院医疗纠纷一案已经贵院受理,本案已经医疗事故鉴定,鉴定结论虽为不构成医疗事故,但从分析意见中可以明确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在严重过错。申请人也坚持认为北京市××区医院的治疗行为存在医疗过错,今为查明案件事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第四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条之规定特申请进行司法过错鉴定,请予准许。
  
  此致
  
  北京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
  
  这关系这坚定地权威性,所以不是任何情况都是可以去申请二次鉴定的,但是当事人自行委托他人进行鉴定,而对方当事人对其的鉴定结果不予认可的,也是可以再次申请的。文章还列举了一篇申请范围,希望能帮助到您。
  
  
  
  
  
总结:在一些交通事故或者是其他意外事故等的情况下,在法院起诉一般都会把伤残的鉴定资料作为证据的。伤残是需要专门找鉴定机构进行坚定地。虽然伤残鉴定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无证驾驶 醉驾  在新交法里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
      无证驾驶醉驾  在新交法里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醉驾怎么......


·醉酒驾驶找关系可以不拘留吗?
      醉酒驾驶找关系可以不拘留吗?一、醉酒驾驶找关系可以不拘留吗?醉酒驾驶找关系也是没有用的,同样需要拘留;醉酒驾驶要拘留的,属于违规行为,即使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也要被处以行政处罚......


·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的情形包括哪些
      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的情形包括哪些一、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的情形包括哪些(一)追尾前车的。(二)倒车尾撞后车的。(三)溜车的。(四)不按规定开关车门的。(五)逆向行驶的。(六)闯单行道或禁行......


·一般保证的先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有哪些
      一般保证的先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有哪些?在现实生活中,债权债务关系是十分常见的。一般在债权债务关系中都会有保证人,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担保义务。为了保障保证人的利益,法律规定了保证人的......


·职务作品版权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职务作品版权协议的内容是什么?职务作品版权协议作品名称:作品名称:作品类型:创作人:著作权人:现因欲申请上述作品版权自愿登记,特对上述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协议如下:1、上述作品创作人为......


·常州五金一险比例具体是多少
      五险一金是按照一定的基数,由个人和单位各自缴纳一定的比例。换句话说,如果你的五险一金缴纳基数越高,你应该缴纳的金额也就越多,同时,单位为你缴纳的金额也会越多。那常州五金一险比例具体......


什么情况下可以二次司法鉴定申请?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