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违约金过高的调整问题上,法官能否行使释明权
在违约金调整的启动模式上,通常存在法院依职权调整和依当事人申请调整两种立法例。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规定,我国目前采用当事人申请调整的立法模式,人民法院原则上不得依职权直接进行调整。审判实务中,在违约金过高的调整问题方面,对于法官能否行使释明权存在否定说与肯定说两种不同的观点。
否定说与肯定说之争论,实际上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与“职权主义”诉讼模式在违约金调整问题上如何选择之体现。法官释明权属于法院诉讼指挥权的一种,具有职权主义的意味,但其存在和设定的目的则在于削减辩论主义绝对化所带来的弊害。就违约金过高的调整而言,人民法院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合同约定,一般不宜通过公权干预私权领域。但是在审判实务中,当事人往往并不围绕违约金数额是否过高问题,而是将诉讼焦点集中在是否违约方面,其结果通常是由于违约方并未提出调整违约金的申请,人民法院自然仅就违约方是否违约作出裁判。违约方若再主张违约金过高而申请调整,则由于裁判已经作出,而只能另外单独提起调整违约金之诉。
因此,为了减少当事人上诉、申诉,缩短诉讼周期,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国家司法资源,提高司法审判效率,在当事人仅纠缠于是否构成违约而未对违约金高低主张权利时,人民法院应当行使释明权。当然,法官释明只是协助当事人决定是否提出调整违约金的申请,而违约金调整审查活动的实际开始仍然仅以当事人主动申请为前提。
总结:在违约金调整的启动模式上,通常存在法院依职权调整和依当事人申请调整两种立法例。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死刑案件需要请律师吗?
死刑案件需要请律师吗?死刑,又称生命刑或极刑,它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惩罚犯罪的一种最严厉的刑罚,具有不可挽救的特点。一般情况下,死刑案件首先要以能够保留当事人的生命为辩护的前提。......
·未转正劳动合同解除有没有补偿?
未转正劳动合同解除有没有补偿?有劳动合同没转正解除,如果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无补偿。劳动者有异议可以反馈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
·劳动合同不到期公司倒闭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不到期公司倒闭怎么赔偿?因公司倒闭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是没有补偿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
·一、穿拖鞋开车出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吗?
一、穿拖鞋开车出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吗?穿拖鞋开车出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穿拖鞋开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并不是保险公司免责的情形,所以保险公司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逮捕和捕捉是什么意思?
一、逮捕和捕捉是什么意思?逮捕是国家司法机关所采取的、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捕捉的意思就是缉捕或者是捉拿犯罪嫌疑人。二、逮捕的条件依修订......
·笔迹鉴定一方不到场怎么办?
笔迹鉴定一方不到场怎么办?对方一旦不配合司法鉴定的相关规定,其法院可以进行相关的强制措施,让对方必须履行。而且其所造成的相关的影响也是非常严重的,其后果更加严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
在违约金过高的调整问题上,法官能否行使释明权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