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职人员泄露个人信息怎么处理

  公职人员泄露个人信息怎么处理
  
  从规定上看,公安民警不能随意查询公民的个人身份信息。 但是,实际上,公安民警基本上是可以随便查询公民身份信息的,原因在于,在公安人口信息网上进行查询的记录并不会被记录,也不需要经过上级批示,因此,公安民警想查都可以查。可以查的信息包括身份户籍信息、家庭成员信息等。
  
  当然,如果有证据证明公安民警随意泄露公民信息、造成损害的,泄露信息的公安民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相关规定 第六条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
  
  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第十五条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
  
  (一)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
  
  (二)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
  
  (四)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拒绝人民警察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分别不同情形,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
  
  第十九条人民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制作、发放、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二)非法变更身份证号码,或者在居民身份证上登载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项目以外的信息或者故意登载虚假信息的;
  
  (三)无正当理由不在法定期限内发放居民身份证的;
  
  (四)违反规定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
  
  (五)泄露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
  
  作为公职人员,希望您不要滥用私权,公职人员泄露他人的个人信息是违法的行为,希望您不要触碰道德的底线。而我们每一个人,更是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防止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泄露出去,后果不堪设想。
  
  
总结:公职人员泄露个人信息怎么处理从规定上看,公安民警不能随意查询公民的个人身份信息。但是,实际上,公安民警基本上是可以随便查询公民身份信息的,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财产继承包括哪些2023?
      财产继承包括哪些遗产包括以下几项:(1)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资、奖金、存款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2)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3)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


·公民被持刀抢劫怎么寻求司法帮助?
      公民被持刀抢劫怎么寻求司法帮助?一、公民被持刀抢劫怎么寻求司法帮助?在生活中若是遇到他人持刀抢劫的行为可以通过报警等方式寻求司法帮助。该罪有两个量刑档次。一个是三年以上十年以......


·一审判决和一审裁定存在什么区别?
      一审判决和一审裁定存在什么区别?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可能您对于上诉的法定期限都是有一定的了解的,但是我国的裁判书和判决书他的上诉期限都是不一样的,这也就体现出我国裁判说和判决书......


·事实合同的终止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事实合同的终止期限是怎么规定的?事实合同的终止期限没有统一的规定,应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民法典》认可口头合同的有效性,只要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不论是否存在书面形式,当事人就应完......


·辞退无固定期限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2020年辞退无固定期限员工补偿标准主要分为协商解除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协商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


·一、工伤与交通事故可双赔怎么处理?
      一、工伤与交通事故可双赔怎么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


公职人员泄露个人信息怎么处理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