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十七岁是童工吗,如何处罚?

  您都知道小孩子是不具备劳动能力的,我国法律也规定企业单位不得非法雇佣童工,这实际上对未成年人的一种保护制度,首先童工是没有民事责任能力的,其有次童工身体各项机能尚未发展完善没有劳动的能力。在早些年雇佣童工的现象非常普遍,给社会给小孩子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如今有很多企业对童工的概念比较模糊,十七岁是童工吗,只有将这一问题解决掉企业才能走向法律的正轨。
  
   一、十七岁不属于童工
  17岁不属童工!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据公民的行为能为的不同情形,《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是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均是属于未成年人。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人,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以,法律上设定童工为不满16周岁的用工。任何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如果招用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从事劳动的,是招用童 工性质,属于违法行为!这是国家法律对低龄未成年人的重点保护措施!
   二、雇佣童工处罚办法
  根据《使用童工罚款标准的规定》第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适用本规定:
  (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农户、城镇居民(以下统称个人)使用童工的;
  (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三)、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
  (四)、单位或者个人为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
  第三条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个人,罚款标准如下:
  (一)、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二)、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
  (三)、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罚款300~600元。
  (四)、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第四条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单位,罚款标准如下:
  (一)、对单位使用童工的,根据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具体罚款标准。
  (二)、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1500~3000元。
  (三)、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罚款1500~3000元。
  第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在原罚款标准基础上再加重罚款三倍:
  (一)、数次(两次及其以上,下同)使用童工的;
  (二)、长期(三个月及其以上)使用或者使用多名(三名及其以上,下同)童工的;
  (三)、数次介绍或者一次介绍多名童工的;
  (四)、数次为童工出具假证明的。
  第六条罚款一律上缴国库,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罚款票据。
  第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商同级财政部门制定具体罚款标准。
  相关知识:可以用童工的企业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禁止企业非法使用童工,特殊情况下如文艺、体育单位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它监护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被招用的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确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文艺、体育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的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文化、体育行政部门制定。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确需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须报经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其它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学徒工,无论学徒工是否获得经济收入,均应视为违反法行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国家关于禁止使用童工的有关法律规定,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行政处罚。 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
  从相关的法律条文来看十七岁并非我国法律意义上的童工,换言之十七岁我们可以称之为未成年人,企业在招员工的时候对于十七岁是童工吗这一问题大可放心,只要依法办事是不会受到法律制裁的。此外上还给出了雇佣童工的处罚办法,其中一罚款为主,对于一些情节特别严重的不排出有吊销营业执照的可能,如若发现有雇佣童工的现象,希望您积极向举有关部门报。
  
  
  
总结:您都知道小孩子是不具备劳动能力的,我国法律也规定企业单位不得非法雇佣童工,这实际上对未成年人的一种保护制度,首先童工是没有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关于身份证有效期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身份证是国家政府给公民发行的用来证明持有者身份的证明文件,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现在的身份证上采集的信息除了姓名、住址、民族等基本信息,还包括照片、指纹等信息。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身......


·劳动局立案有什么后果
      劳动局立案有什么后果一、劳动局立案有什么后果如果一个公司被其员工投诉到了劳动局的话,该公司会接受劳动局相关部门的检查,如果劳动局相关部门检查了以后,证实了员工所说的事件是属实的......


·过户费怎么算二手房
      过户费怎么算二手房1、契税:缴纳人:买方;房屋面积90平米以下(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房屋面积在90-140平之间(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5%;房屋面积大于140平或二次购买(不论多大面积):缴纳房......


·个人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若购买的是二手房的话,则当事人之间
      个人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若购买的是二手房的话,则当事人之间需要在充分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相应的个人房屋买卖协议。因为要是购买新房,此时与开发商签订的都是比较模板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诉诸法律的含义和作用是什么?
      诉诸法律的含义和作用是什么?一、含义诉诸法律是指目标公司的经营者为了阻止公开收购,经常以收购者违犯各种法律、法规为由提起诉讼。诉诸法律这种方法常常是目标公司在遭到收购者突然袭击、措......


·被继承人怎么立遗嘱有法律效应
      被继承人怎么立遗嘱有法律效应一、被继承人怎么立遗嘱有法律效应?《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


十七岁是童工吗,如何处罚?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