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根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城市噪声标准(分贝)0类昼间-夜间50-40;1类昼间-夜间55-45;2类昼间-夜间60-50;3类昼间-夜间65-55;4类昼间-夜间70-55。厂界噪声标准值(分贝)一类昼间-夜间55-45;二类昼间-夜间60-50;三类昼间-夜间65-55;四类昼间-夜间70-55。有关环境噪声污染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条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分别不同的功能区制定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划定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并进行管理。第十一条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第十二条城市规划部门在确定建设布局时,应当依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防噪声距离,并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要求。第二十三条在城市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工业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第二十四条在工业生产中因使用固定的设备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拥有的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种类、数量以及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所发出的噪声值和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情况,并提供防治噪声污染的技术资料。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种类、数量、噪声值和防治设施有重大改变的,必须及时申报,并采取应有的防治措施。噪声确实在影响着人们的正常生活。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安静的环境对于集中精力十分重要,而噪音不仅可以使人们在工作时不能集中精力,如果噪音太大,还会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所以国家制定了噪声标准,在城市区域,如果噪声超过65分贝就会构成重度污染,最好应保持在50分贝以下。
  
  
  
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根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城市噪声标准(分贝)0类昼间-夜间50-4...#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汕头市醉驾最新政策是什么?
      一、汕头市醉驾最新政策是什么?汕头市2018醉驾最新政策主要是:1、最新酒驾处罚标准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


·开车把人撞死了会判刑吗?
      开车把人撞死了会判刑吗?一、开车把人撞死了会判刑吗?第一,看是否逃逸,如逃逸,全责,肯定坐牢;第二,看责任认定,如负主要责任以上,肯定坐牢;第三,看谅解赔偿,如赔偿积极且金额多......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定刑标准是什么?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定刑标准是什么?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定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


·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
      第一百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  (二)属于本院管辖的;  (三)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的......


·贩毒法律惩罚标准是什么?
      贩毒法律惩罚标准是什么?一、贩毒法律惩罚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


·保管合同的终止事由是什么?
      保管合同的终止事由是什么一、保管合同的终止事由是什么1、因履行而终止履行合同是签订合同的最终目的,一旦当事人按照合同的规定全面履行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自然归于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