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商业车险费改政策实行后会有哪些

  商业车险费改政策实行后会有哪些变化? 一、商业车险费改政策实行后会有哪些变化?
  1、原来车辆没挂牌时出了事故是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新条例也可赔。
  为满足保险消费者对保险单“即时生效”的需求,此次条款删除了保险单中“次日零时生效”的约定,遵循契约自由原则,允许投保人在“零时起保”或者“即时生效”之间做出选择。
  2、自家车撞自家人的,可以获赔
  新条款规定,因第三方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向第三方索赔的,保险人应积极协助,被保险人也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新条款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在商业车险条款责任免除中,将三者险中“被保险人、驾驶人的家庭成员人身伤亡”列入承保范围,也就是说开车撞了自家人也列入了承保范围。
  3、意外导致车上人员撞伤的,可获赔偿冰雹、台风、暴雪等自然灾害和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导致的车损也可以获得赔偿。
  4、“高保低赔”问题得到调整
  原来的高保低赔,即是投保车辆无论过了多少年,投保时都要按照新车购置价来缴纳保费,而在赔付时却只按比例进行理赔,但是在改革后,保费的确定就与新车购置价脱节了。比如新车一台价格是5万元,投保5万元,两年后按照折旧价格投保,不再是5万元。
  风险是和交警违章记直接联系,车子违章越多,次年保费就会越多。
  车主可以采用三种方式索赔车损险,既可以向责对方索赔,也可以向责任对方的保险公司索赔,还可以向自己车损险的保险公司申请先行赔付,再将向责任对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公司。
  新的保险政策即将全国实行,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出险情况,决定是否提前投保,也可以更好地选择自己的车险公司。
   二、商业车险费改政策实行后买车注意事项
  车险费率改革后,对于想要买车的人士而言,以下三点必须得注意了:
  1、买车:不只看车价,还看零整比
  车辆零整比指配件与整体销售价格的比值。简单地说,就是市场上该车型全部零配件的价格之和与新车销售价格的比值。产险人士透露,零整比越高的机动车,车险费率可能会越高,最终的车险价格也就越高。
  2、选车:不单选品牌,还看费率表
  产险人士透露,每一个车型都会有一个费率表,同一个品牌的车辆,不同车型的保险费率会不同。在同价位的多款车型中,一定要选择费率相对低的车型。
  3、开车:不任性驾驶,保费或五折
  产险人士表示,对于连续3年甚至5年都没有出险的车辆,产险公司给出的车险优惠幅度可能会更大,拿到5折甚至更低的费率都有可能。反之,车险费率就有可能大幅度地提高。
  开车时安全意识较高的车主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该政策实行以后,对于一些无出险记录的车主来说,再次购买保险则会有较大的折扣,而对于出险次数较多的车主,则会按一定的位数来缴纳保险费用,出险次数越多,在下次购买保险时缴纳的费用就越多。
  
  
  
总结:商业车险费改政策实行后会有哪些变化?一、商业车险费改政策实行后会有哪些变化?1、原来车辆没挂牌时出了事故是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新条例也可赔...#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侦查职务侵占罪羁押的期限为多久?
      侦查职务侵占罪羁押的期限为多久?1、一般情况下,关于羁押期限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与责任认定书的区别和联系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与责任认定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是经常受到您的混淆。那么,您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与责任认定书的区别和联系了解多少呢?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


·离婚房产分割技巧
      离婚房产分割技巧1、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


·强奸罪如果不谅解怎么办?
      因为一时的精虫上脑而犯下的强奸案已是屡见不鲜。侵犯者为图一时的爽快,给受害人造成了身体上和精神上的永久创伤。强奸罪一旦犯下,等待你的只有法律的制裁和道德上的无尽谴责。强奸罪是人身侵......


·刑事案件抗诉的条件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抗诉的条件有哪些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按照法定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并作出改判的法律监督活动。刑事抗诉包括两种形式:......


·起诉伪证罪材料怎么写
      伪证罪是指有关人员对自己已知的事实进行隐瞒或扭曲事实真相,意图对没有犯罪行为的个人或单位进行诬陷的行为。它严重地影响了法律的公正性,为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应当对犯伪证罪的人严惩。那么......


商业车险费改政策实行后会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