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员工自入职以来管理办法
就业问题是我国近几年面临的比较严重的问题,随着每年大学生毕业人数的不断增加,找工作已经是非常困难的事情了,再说了,找到工作是有试用期的,员工入职试用期一般都是两三个月,那么该员工自入职以来管理办法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员工入职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新入职员工的管理,提高新招聘员工保留率,使其尽快熟悉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工作职责,顺利度过试用期,达到岗位工作标准,综合部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了《新员工入职与试用期管理办法》。该办法主要目的是:
1、帮助新员工认识并认同公司的事业及企业文化,理解并接受公司的共同语言和行为规范;
2、帮助新员工明确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快速掌握工作要领、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尽快进入岗位角色。
3、对新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进行跟踪和评估,为试用期的员工留用或辞退提供依据。
(二)适用范围:
1、 公司新入职员工,并处于试用期的;
2、 公司新调岗员工,并处于考察期的;
3、 以前从公司离职,间隔一段时间后,又重新返回公司任职的员工,可根据公司制度的更新情况酌情适用此办法。
(三)试用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新员工入职都是有试用期的,关于该员工自入职以来管理办法,其实是用人单位为了考验员工的工作能力经验究竟怎么样,试用期的长短一般都是用人单位决定的,但是试用期的长短也要根据你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来决定,具体的知识就在我们的文章中,欢迎您参考。
总结:就业问题是我国近几年面临的比较严重的问题,随着每年大学生毕业人数的不断增加,找工作已经是非常困难的事情了,再说了,找到工作是有试用期的,员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女方提出离婚的话应该赔偿多少钱?
女方提出离婚的话应该赔偿多少钱一、女方提出离婚的话应该赔偿多少钱?女方提出离婚一般不需要赔偿男方,只有一方具有法定的过错行为,从而导致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话,那么此时无过错方才有权......
·被依法监视居住会被判刑吗
监视居住会被判刑吗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一种刑罚,而且监视居住与是否判刑也没有必然联系。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公安......
·检察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条件
检察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条件一、检察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条件在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情况下,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则可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的,可以......
·诉讼法学专业的研究方向是什么?
随着我们国家对于法学越来越重视了很多的高考生都会选择法学专业。实际上,在我国法学专业,它是分为很多种类的,比如说有诉讼类型的法学专业。但是对于刚刚进入大学的学生们来说,他们并不清楚......
·夫妻离婚前按揭的房怎么算?
夫妻离婚前按揭的房怎么算?1、婚前一方按揭购买房屋,婚前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婚后双方共同支付剩余房贷。这种情况,目前法律法规没有予以直接规定,但因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时间在结婚前,......
·什么是行政案件?什么是行政案件证据规则?
什么是行政案件?什么是行政案件证据规则?随着时代的进步、改革的深入,群众依法维权意识的提高,涉及受教育权、劳动权、选举权等复杂的行政争议不断出现,行政争议数量在我国日益增多。当行政......
该员工自入职以来管理办法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