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报警流程是怎样的
网络诈骗报警流程是怎样的?
如今,网购成为了很多人每天的“功课”,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购进行诈骗的情况屡屡发生,给人们的财产造成了损失。遇到网络诈骗,受害人要注意收集证据,保留截图,金额较大的话,还应该马上报警,交给公安机关处理。那么网络诈骗报警流程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学习下相关知识吧。
一、网络诈骗报警流程是怎样的?
1、尽可能地保存好所有与诈骗分子进行联系的单据,如电子邮件、银行汇款单、手机短信等等。
2、将您的被骗经过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
3、带着您的被骗经过和被骗单据到当地公安机关刑事警察部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或者派出所进行报案,并由民警作一份报案笔录。
4、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帮助下将案件及相关材料移交到案发地公安机关(如诈骗分子手机所在地,网站维护地)作进一步查处。
二、在网上被骗了报警有用吗?
1、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遭遇网络诈骗,报警肯定比不报警要有用得多;
2、如果遭受诈骗的金额已经达到了立案金额,那公安机关就会对你的案件予以立案;
3、如果诈骗的金额没有达到立案金额,报警之后,公安机关会登记备案,若有其他受害人,公安机关就会根据案情、涉案金额、涉案范围等予以立案侦查。
三、网络诈骗金额多大构成立案标准?
诈骗罪是数额犯,行为人采用诈骗的方式骗取公私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能构成诈骗罪,予以立案追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四、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由此可见,人们遭遇网络诈骗后,报警是非常明智的做法。受害人就网络诈骗报警,要尽可能准备好网购截图、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材料,并用书面形式记录下被骗经过。然后携带这些材料到当地派出所报警,派出所受理后,会由民警做一份报案笔录。如果诈骗金额大于3000元,公安机关就会立案。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网络诈骗报警流程是怎样的?如今,网购成为了很多人每天的“功课”,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购进行诈骗的情况屡屡发生,给人们的财产造成了损失。遇到网络...#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一、北京市劳动合同范本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一、北京市劳动合同范本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北京市劳动合同范本应该包含的内容: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约定条款......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
·构成医疗事故的必备条件有哪些
构成医疗事故的必备条件有哪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如下:1、医疗事故的主体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2、医疗机构违反了相应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操作不规范导致损害;3、医务人......
·无劳动合同双倍经济补偿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无劳动合同双倍经济补偿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1、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内蒙古车祸误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内蒙古车祸误工赔偿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
·买了社保如果死了怎么办
农村买了社保后,如果人去世了,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是可以继承的。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网络诈骗报警流程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