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常见的质监法律法规有哪些?

  常见的质监法律法规有哪些?日常生活中,消费者有时候会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遇到这种事情,我们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质量监督管理局反映。我国对商品质量安全非常重要,制订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为质监部门执法提供依据。那么常见的质监法律法规有哪些?下面我们给您做个简单分析。一、常见的质监法律法规有哪些?质量监督是指为了确保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对产品、过程或体系的状态进行连续的监视和验证,并对记录进行分析。可以分为企业内部的微观质量监督和企业外部的宏观质量监督。而企业外部的宏观质量监督又可以分为“行政监督、行业监督、社会监督”三类,其中最主要的就是由政府部门实施的“行政监督”。它主要是按行政区域分级负责的宏观质量监督。其依据的主要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等等。二、《产品质量法》为消费者的权利提供了哪些法律保证?《产品质量法》主要从四个方面体现了消费者的合作权益:1、明确了消费者的社会监督权利。2、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有获得质量保障的权利,明确了经营者必须对消费者购买的产品质量负责。3、消费者因产品质量问题受到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后享有损害赔偿的权利。4、发生产品质量民事纠纷时享有选择协商、调解、协议仲裁或者起诉等解决途径的权利。三、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是什么?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组织实施和行政执法工作;对产品质量、计量和标准化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受理投诉,查处计量、标准化及生产经销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等主要工作。四、质量监督的特点是什么?1、质量监督是一种质量分析和评价活动。监督的对象是产品、服务、质量体系、生产条件、有关的质量文件和记录等。2、质量监督的依据是各种质量法规和产品技术标准。3、质量监督的范围包括从生产、运输、贮存到销售流通的整个过程。4、质量监督的目的是保护消费者、社会和国家的利益不受侵害,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综上所述,随着我国对商品质量安全重视力度越来越大,关于质监法律法规也不断丰富,对于消费者而言,比较熟悉的应该是食品安全法和产品质量法。消费者对企业有社会监督的权利,如果买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可以要求企业赔偿,因产品质量引发人身伤害的,消费者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维权。
  
  
  
总结:常见的质监法律法规有哪些?日常生活中,消费者有时候会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遇到这种事情,我们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质量监督管理局反映。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公司在合同到期前一天通知不续签怎么补偿
      公司在合同到期前一天通知不续签怎么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


·集体土地继承问题是可以按继承法继承吗?
      集体土地继承问题是可以按继承法继承吗?集体土地继承问题是不能按继承法来进行处理的。1、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当事人不能继承;在土地的承包期限内,可以代为使用和耕种,但不能改变土......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代位继承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代位继承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中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惟一原因,也是其与转继承的重要区别之一。第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外观专利怎么改动不算侵权
      外观专利以下改动不算侵权:一、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向专利局提交的图片或者照片中......


·离婚债务怎么分割 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一、离婚债务怎么分割共同债务的范围现行《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夫妻为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和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债......


·疫情防控期间造谣会被判刑吗
      如果散布谣言,谎报疫情、警情等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行政处罚;若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则要按照刑法定罪处罚。法律依据:《关于依法惩治......


常见的质监法律法规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