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冒充专利的行为都有哪些

  冒充专利的行为都有哪些 一、冒充专利的行为都有哪些
  1、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的;
  2、专利权被撤销或者被宣告无效后,制造或销售标有专利标记产品的;
  3、专利权届满或者终止后,继续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产品的;
  4、为一至三项所述行为人印制或者提供专利标记的;
  5、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或者其他专利文件、专利申请文件的;
  6、 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与他人订立专利许可合同的;
  7、在广告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的;
  8、其他将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或者将非专利方法冒充为专利方法的行为的。
  9、专利申请(授理)未被授权,在产品上标有专利产品的。
  另外,在查处冒充专利行为的第三条规定中,专利权届满或者终止后,继续销售专利权限期届满或者终止前合法制造的标有专利标记的产品,不属于冒充专利行为。
  专利申请(授理)而未被授权的,在产品上标有专利申请号的产品,不属于冒充专利行为。
   二、冒充专利和假冒专利的区别是什么
  冒充专利是将非专利技术或者落后技术冒充是先进的专利技术,以骗取消费者信任的一种违法行为。假冒专利是冒充他人专利,在自己的产品上或包装上擅自使用他人的专利号或专利标记的行为。
  但冒充专利与假冒他人专利不同,冒充专利实际上不发生对其他专利权的侵犯,它标明的专利标记或者专利号是不存在的,纯粹是一种欺诈行为。为了打击冒充专利产品和专利方法,净化市场,保护公众的利益,我国《专利法》规定,冒充专利的,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冒充者改正并予以公告,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也是想要受到法律更多的保护。在遇到对冒充自己专利的产品时,可以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要求其对自己遭受的损害作出赔偿。不过此时要注意冒充专利和假冒专利,区分清楚不同的情况,才好进行维权。
  
  
  
总结:冒充专利的行为都有哪些一、冒充专利的行为都有哪些1、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的;2、专利权被撤销或者被宣告无效后,制造或销售标有专...#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饮酒驾车尤其是醉酒驾车的危害很大,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饮酒驾车尤其是醉酒驾车的危害很大,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给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尽管交警部门对酒驾的查处力度很大,但是依然有不少人喝酒后开车,一些人甚至喝半斤白酒还开车......


·监外执行属于服刑期吗?
      监外执行属于服刑期吗?监外执行属于服刑期,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


·什么情况下出租人可以不负责任如果房屋损坏是因为承
      什么情况下出租人可以不负责任如果房屋损坏是因为承租人的过错造成,或者是因为地震等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或者双方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检查、维修房屋的,出租人可以免责。但是,要注意的是,如果......


·个人行贿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个人行贿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中的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


·男方起诉离婚女方怀孕法院会受理吗
      男方起诉离婚女方怀孕法院会受理吗?1、一般不会受理的,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


·私募基金能写预期收益吗?
      私募基金能写预期收益吗?一、私募基金不能写预期收益1、《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


冒充专利的行为都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