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劳动关系是否有效?
在很长一段时间中,我国都是处于一个劳动者与一个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但最近,随着科技网络的飞速发展,这种做法已经被打破了,各种兼职平台和中介风靡全国,越来越多的人喜欢找份兼职打发时间或者赚点外快,也成了一个劳动者与两家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那么双重劳动关系是否有效?在下文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请您阅读。
一、什么是双重劳动关系
双重劳动关系指的是劳动者同时与两个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该劳动关系可能是劳动合同关系,也可能是事实劳动关系。随着当前我国劳动力市场上多种就业形式的出现,各种形式的双重劳动关系引发的争议不少。而我国当前的劳动法律制度对双重劳动法律关系的规定尚不清楚、也不完整。
二、双重劳动关系争议主要存在下列情况中
1、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
2、劳动者工伤、病休职工重新就业,并未转移档案关系,仍由原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3、劳动者未与前单位办理离职手续被其他用人单位重新聘用;
4、与一个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到其他用人单位兼职,不影响原单位工作的前提下,从事非全日制劳动;
5、因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不规范,属于放长假或长期失去联系的劳动者到其他单位工作,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对于第一种情形,发生纠纷诉至法院,一般都会认定劳动关系,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但是对于其他几种情形下的关系如何认定呢?由于现行立法未明确认定,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
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一个劳动者与多个用人单位建立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属于违法。并且,《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四项“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规定,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该规定事实上承认了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的存在。因此说,国家未禁止双重劳动关系,但是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双重劳动关系不违反严重影响原来工作、竞业禁止和社保问题等情况就是可以的。
三、双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主要有
1、《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原劳动部于1996年10月31日颁布的《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17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职工时应查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其他能够证明该职工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指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八条规定,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5、《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改革的决定》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的缴纳社会保险的规章规定也在强化这一观念。
综上所述,双重劳动关系的争议主要在于企业停薪留职人员、劳动者工伤、未办理离职手续与他人存在劳动关系,单位用人制度不规范这些情况中。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虽未明文规定双重劳动关系,但该规定上实际上承认了双重劳动关系的有效性。以上内容就是对双重劳动关系是否有效的解答,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总结:在很长一段时间中,我国都是处于一个劳动者与一个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但最近,随着科技网络的飞速发展,这种做法已经被打破了,各种兼职平台和中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入室盗窃窝藏罪包庇罪量刑是怎样的
在我国,有着形形色色的犯罪,为了打击犯罪,我国制定了刑法,将各种形式的犯罪,写入刑法并除以严厉的刑罚。在现实生活中,入室盗窃就是一种恶劣的犯罪,但是由于亲属间可能会出现窝藏包庇犯罪......
·对多次受贿未经受理的应该怎么处理
从实际案例的调查情况来看,很多国家工作人员在被确定有受贿行为的时候,往往其实际受贿的次数比较多,很少有那种只受贿了一两次的。而在案发的时候,因为受贿多次涉及到的数额就比较多,那此时......
·盗窃罪可以判管制吗,盗窃罪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盗窃他人财物的要被判处刑罚,至于判处的刑罚就有很多种,拘役、有期徒刑,还可以判处罚金。有人问过我们,盗窃罪可不可以判处管制了?我们在下文作了解答,供你阅读。一、盗......
·私人承包的鱼塘征收怎么赔偿?
私人承包的鱼塘征收怎么赔偿?鱼塘的补偿应该和农田一样,农田有青苗费,鱼塘也有和青苗费类似的补偿,另外的人口、土地补偿都一样。对于征用非精养鱼塘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区片综合地价计......
·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
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一、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1.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
·噪音扰民几点可以报警
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一般的夜间指22点到次日晨6点。可以根据声音的大小来判断,如果达到噪音级别,可以报警处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
双重劳动关系是否有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