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入职材料都有哪些内容?

  求职者被单位录取后,会在不久后到单位办理入职手续,签署劳动合同,这样才能成为单位中的正式一员。一般情况下,单位都会提前告知求职者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作为新员工,应该准确齐全有关资料,到单位办理入职。那么入职材料都有哪些内容?下面我们给广大职场新人介绍下相关知识。
  
  一、入职材料都有哪些内容?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离职证明原件1份;
  
  4、体检单1份;
  
  5、一寸彩照1张。
  
  二、入职手续是怎样的?
  
  1、填写《员工履历表》。
  
  2、发放向新员工介绍公司情况及管理制度的《制度汇编》,使其具备基本公司工作知识,要求其通过公司内部网络了解进一步情况。
  
  3、按照《新员工入职手续清单》逐项办理入职手续。
  
  4、确认该员工调入人事档案的时间。
  
  5、向新员工介绍管理层。
  
  6、带新员工到部门,介绍给部门总经理。
  
  7、将新员工的情况通过E-mail和公司内部刊物向全公司公告。
  
  8、更新员工通讯录。
  
  9、签订《劳动合同》。
  
  三、入职时候签署劳动合同有哪些地方要特别注意?
  
  1、“试用期”不是“白用期”
  
  看似进入试用期就离转正只是时间问题了,其实暗藏的埋伏众多。试用期期间不签劳动合同也是一种侵权行为,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试用期已经形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超过1年仍未订立,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向空白合同说“不”
  
  所谓的“空白”合同,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口头约定”,也就是用人单位给你开了张“空头支票”,即使口头告诉你薪资待遇多少多少,但是如果不落实到纸面上,白纸黑字写的明明白白,难保哪天发工资对方会七扣八扣的把之前跟你约定的数额降到最低,到时候你有理都无处维权。
  
  所以您在入职后一定要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也要查看合同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加盖公章,起止日期是否明确等等。一旦发现合同中有空白,要勇于向用人单位提出自己的疑问,不能贸然签字,以免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3、熟悉单位的规章制度
  
  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也就相当于企业内部的“法律法规”,是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同时,劳动法中也有明确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透过上面这篇文章,我们给广大求职者介绍了入职材料都有哪些内容。其实每家单位为员工办理入职手续时要求的资料都有所不同,但是基本的资料都差不多,包括员工身份证、学历证书、体检报告和一寸照片等,如果求职者是从其它单位离职的,还应该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总结:求职者被单位录取后,会在不久后到单位办理入职手续,签署劳动合同,这样才能成为单位中的正式一员。一般情况下,单位都会提前告知求职者需要准备哪些...#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网络诈骗警察不立案怎么办
      网络诈骗警察不立案怎么办遇到网络诈骗的时候首先想到的就是报警,通过警察的力量追回被骗走的财物,使犯罪分子收到惩罚。但是极个别的情况下也会遇到警察不立案的事情,这个时候为了个好的维护......


·2023福建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根据哪些因素确定的
      2023福建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根据哪些因素确定的一、福建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根据哪些因素确定的?福建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


·公司辞退员工交人事怎么写?
      公司辞退员工交人事怎么写?《辞退通知书》________先生/女士:因为本公司的经营方针和业务发生重大的调整和变化,您所学的专业和您的经历、能力均不符合公司的要求,故请您于____年____月____日......


·试用期员工主动离职有赔偿么
      试用期员工主动离职有赔偿么1、试用期间,劳动者可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金。2、试用期间,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方式有哪些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方式有哪些?现在,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越来越大,知识产权是权利人智力成果的象征,并且现在我国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越来越走向国家化,很多国家都参照我们的保护方式来......


·房屋买卖过户的流程
      房屋买卖过户的流程,首先是双方要协商一致订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向房产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提交审查申请手续,由管理部门查验,审查产权,并由估价人员对房产进行估价。申报有关负责人审核......


入职材料都有哪些内容?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