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国家赔偿再审申请书怎么写,赔偿范围是什么样的?

  想要得到国家赔偿并不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它需要经过层层的审核,最终才能确定是否满足国家赔偿的条件,当然,如果对于审核的结果不满意的话,还是可以向相关的部门申请再审的,当然想要申请再审的话,那么一定要先写再审申请书,那么国家赔偿再审申请书怎么写,赔偿范围是什么样的?
  
  一、国家赔偿再审申请书
  
  赔偿请求人:×××,族,现住×××,电话:×××。
  
  赔偿义务机关:×××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请求事项:
  
  事实根据和理由
  
  此致×××
  
  赔偿请求人:×××
  
  年×月×日
  
  二、赔偿范围
  
  (1)行政赔偿范围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7、 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8、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2)刑事赔偿范围
  
  《国家赔偿法》第十五、十六条规定了刑事赔偿的范围:
  
  1、 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6、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7、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只是说在国家赔偿中的再审申请中需要注明相应的赔偿请求。当然对于国家赔偿的赔偿范围也同样是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因为在一些人认为可以得到国家赔偿的情况下,实则法律上是没有对此进行规定的。
  
  
总结:想要得到国家赔偿并不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它需要经过层层的审核,最终才能确定是否满足国家赔偿的条件,当然,如果对于审核的结果不满意的话,还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在劳动者主张提成工资的案件中,举证责任应如何分配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


·检察机关如何实施刑事立案监督?
      刑事立案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或者侦查部门的刑事立案活动是否合法所进行的法律监督。它作为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职能,和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民事审判监督、行政诉......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承保流程是怎样的?与其他保险流程一样吗?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承保流程是怎样的?与其他保险流程一样吗?诉讼财产责任保险作为一个新的保险,在现实生活中还不被人们所了解。同样作为保险,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承保流程是怎样的?与其......


·高速违停罚款多少扣几分
      如果是在高速公路上无故停车,或者在非紧急情况下在紧急车道上停车,则要面临扣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


·廉租房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申请的条件主要如下: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


·补领的结婚证有补字吗
      没有。补领的结婚证与原件一致。补发婚姻登记证时,应当向当事人询问核对姓名、出生日期,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并按指纹,将......


国家赔偿再审申请书怎么写,赔偿范围是什么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