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抚养费依据有哪些?
随着近年来拥有车辆的人越来越多,交通压力增大,这就导致造成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虽然是一件很让人痛心的事情,但是这里还有一个重点是,交通事故抚养费怎么算,交通事故抚养费依据有哪些,因为发生事故之后,生活还是需要继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事故抚养费的赔偿规定如下:1、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4、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5、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交通事故抚养费标准的法律依据是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1、不满18周岁的人员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2、18周岁—60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年;3、60周岁—75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实际年龄-60)]年;4、75周岁以上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5年;5、有其他扶养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数;6、被扶养人有数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年赔偿总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最高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抚养人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 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 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可以理解为“被扶养人有数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年赔偿总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不过我们还是建议在外出行时,无论是以哪种方式,都要多多的注意安全,毕竟生命诚可贵,虽然有律法规定交通事故抚养费依据,但是与生命比起来,这些都是次要的。
总结:随着近年来拥有车辆的人越来越多,交通压力增大,这就导致造成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虽然是一件很让人痛心的事情,但是这里还有一个重点是,交通事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信用卡诈骗的立案标准和量刑都有什么内容
我们在了解过对于诈骗罪的一些相关规定之后,也能够从中学习到一些相关知识,从而不受一些相关行为欺骗,那么信用卡诈骗的立案标准和量刑都有什么内容,根据有关的规定,根据诈骗的具体金额来量......
·如果摩托车无证驾驶被扣车怎么办?
驾驶人应当在收到交通违章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天内到交通管理部门缴纳罚款,否则将每天加处罚款的百分之三,甚至被法院强制执行。另外,驾驶人、车主、机动车管理员,应当在30天内带齐暂扣机动......
·法律规定遗失物品不能立案吗?
法律规定遗失物品不能立案吗?他人不慎遗失的物品或财产即为遗失物。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民拾到他人的遗失物,应及时返还给失主,同时,公民对于自己拾到的遗失物有保管的义务。有些人在物品......
·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是怎样的
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是怎样的根据现行《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自由约定婚前及婚后财产归属于夫妻共有或是一方所有,在无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
·怎么确定离婚小孩抚养权归属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一直都是离婚夫妻争夺的焦点,而在产生了纠纷后肯定就无法协商解决,此时就只要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法院又是如何确定离婚小孩抚养权归属的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了解详情。在离......
·犯罪成立和犯罪既遂的关系是什么?
犯罪成立和犯罪既遂的关系是什么?犯罪成立是以犯罪既遂为前提,犯罪既遂为犯罪成立预备条件。1、犯罪成立概念所谓犯罪构成,指的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
交通事故抚养费依据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