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国家赔偿复议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我国的法律制度在不断的完善,公民的合法权益也随着国家的发展而越来越有效地得到保障。在我国,如果国家机关或者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对公民的人身和财产权益造成损害的,需要按照规定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不过在实践中,往往会发生受害人对国家赔偿不满的情况,这个时候受害人就可以提起国家赔偿复议,请求重新赔偿。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国家赔偿复议的具体内容。
  
  一、复议情况处理
  1、赔偿请求人未经赔偿义务机关处理而直接提出复议申请的,复议机关应当告知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2、收到复议申请的机关不是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的,应告知赔偿请求人向正确的复议机关提出申请。3、超过法定期限提起复议申请的,应决定驳回。请求人对驳回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赔偿委员会决定。4、赔偿请求人的复议申请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予受理。
  二、刑事赔偿复议程序
  这一程序不适用于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的情况。(1)刑事赔偿复议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2)刑事赔偿复议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赔偿请求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或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或自复议决定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与复议机关所在地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赔偿请求。
  三、国家赔偿复议书的内容
  1、赔偿请求人提起复议申请,也应当向复议机关递交申请书。复议申请书应当载明的事项可以参照赔偿请求申请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同时应附有赔偿义务机关的书面决定。2、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30日内申请复议;3、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2个月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期间届满的最后1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1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复议申请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可以申请顺延期限。在受害人对国家赔偿不满时,可以向相关机构提出国家赔偿复议,这时,国家赔偿的申请人可以先将国家赔偿复议书提交给相关部门,如果国家赔偿复议得到审批,就可以进入复议程序。同时,如果申请人对复议结果 不服的,可以向当地法院的赔偿委员会申请国家赔偿。
  
  
  
总结:我国的法律制度在不断的完善,公民的合法权益也随着国家的发展而越来越有效地得到保障。在我国,如果国家机关或者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对公民的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最新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最新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一、土地使用年限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


·一方婚后出轨离婚法院怎么判
      夫妻一方出轨是夫妻关系的死穴,它像一颗定时炸弹一样威胁着夫妻关系。没出轨一方受到的损害较大,一般提出离婚诉讼也都是受害一方。但这种情况下要是一方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此时婚后出轨离......


·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吗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被继承人订立的遗嘱必须是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而判断遗嘱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应严格把握遗嘱人立遗嘱......


·2023年办理农田土地使用证的程序是什么?
      一、办理农田土地使用证的程序是什么?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1、土地登记申请书2、土地......


·住房公积金继承公证的收费多少?
      住房公积金继承公证的收费多少?公积金继承公证的收费最低是200元,具体需要结合待继承的公积金余额来确定,具体的公证收费收费标准如下:1、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2、超过2......


·对于普通工薪阶层的首次购房的朋友来说
      对于普通工薪阶层的首次购房的朋友来说,买房可谓是人生大事了,目前地产开发市场鱼龙混杂,选择一个可信赖的开发商是非常有必要的,以免后期开发商实力不足,房屋质量不合格或者烂尾,新手应该......


国家赔偿复议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