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信用卡诈骗警察立案标准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警察立案标准是什么?我们每天在新闻上都能听到各种各样的诈骗消息,但是中国作为一个逐渐步入法制社会和科学不断进步的国家,政府也在不懈的运用科学和法律的武器来打击这些不法分子。不管是什么样的行为如果要对他们进行立案,首先就应该符合法律的立案标准,下面就以信用卡诈骗警察立案标准为例讲解其立案标准,希望能帮助到您。一、信用卡诈骗立案标准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1)数额较大: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2)数额巨大: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3)数额特别巨大:在五十万元以上2、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1)数额较大: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2)数额巨大: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3)数额特别巨大:在五百万元以上的。二、量刑标准:刑法第19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 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4)恶意透支 的。作为社会中一员的我们,除了应该学会如果一些反诈骗的常识,同时也要学习相关案情的法律知识,以便在身边无辜的人们碰上类似情况时我们可以更有力的帮助到他们,身为法治社会的我们应该为了社会的安定和繁荣做出自己的贡献,切勿知法犯法,造成自己难以承担的后果。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疑问,可以通过平台咨询资深律师。
  
  
  
总结:信用卡诈骗警察立案标准是什么?我们每天在新闻上都能听到各种各样的诈骗消息,但是中国作为一个逐渐步入法制社会和科学不断进步的国家,政府也在不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隐名股东权利救济方式有哪些
      隐名股东权利救济方式有哪些?1、与显名股东签订完备的书面协议隐名股东可与代持股人签订代持股协议,明确自己的实际投资人身份,约定代持股人股权行使的方式、股权收益的归属和代持股人的报酬,......


·民间借贷还不起钱的后果有哪些
      民间借贷还不起钱的后果有哪些民间借贷还不起钱的,可能会被提起民事诉讼,如果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的,可能会被强制执行。《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


·父母给的陪嫁物离婚时归谁
      父母给的陪嫁物离婚时归谁根据实践的总结来看,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应认定为是赠与行为。所以,若在登记结婚前的陪送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若在登记结婚后的陪送嫁妆,......


·一、小额遗产继承公证流程是怎样的?
      一、小额遗产继承公证流程是怎样的?小额遗产继承公证流程是:(一)申请人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二)承办公证员通过证明材料的审查、询问申请人和相关人员,进行最低限度的核实后,对当事人陈......


·对方父母离婚对抢孩子抚养权有利吗?
      对方父母离婚对抢孩子抚养权有利吗?对方父母离婚与孩子抚养权的争夺没有直接关系,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


·成立犯罪未遂的怎么处罚
      成立犯罪未遂的怎么处罚一、成立犯罪未遂的怎么处罚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为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信用卡诈骗警察立案标准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