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父母抚养费标准如何计算?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受害人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十分繁杂,计算的方法与标准也不尽相同。其中的交通事故父母抚养费也是交通事故责任人需要赔偿的项目之一,但是它的计算标准不同于其他赔偿项目。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交通事故父母抚养费标准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交通事故伤残抚养费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以《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为依据,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人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否定了法释[2001」7号《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残疾赔偿金的定性。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再次对残疾赔偿金的性质予以确认,明确规定残疾赔偿金属于财产损害赔偿,而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
  
  2、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
  
  3、伤残等级的认定标准
  
  我国关于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可以说“令出多门”,针对不同人员的伤残,不同的主管机关制订了不同的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一般应适用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4、残疾赔偿金具体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 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乘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乘以20年;
  
  (2)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 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乘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乘以(20年一增加岁数);
  
  (3)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乘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乘以5年。
  
  二、交通事故抚养费计算办法
  
  1、受害人死亡的
  
  (1)城镇居民为:
  
  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被抚养人抚养费=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N)÷扶养义务人人数(N<18);< p="">
  
  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扶养费=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但超过60周岁的每增加1岁减少1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扶养义务人人数
  
  (2)农村居民为:
  
  未成年人:扶养费=(市公布)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18-N)(N<18)÷扶养义务人人数。< p="">
  
  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扶养费=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但超过60周岁的每增加1岁减少1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扶养义务人人数
  
  2、受害人伤残的,上述公式(1)、(2)再乘以伤残度(1级为100%,2级为90%至直10级10%计算)
  
  3、赔偿义务人承担的范围。受害人是唯一扶养人,侵害人应当承担被扶养人的全部生活费;还有其他同一顺序扶养人的,侵害人应当承担受害人承担的份额。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4、赔偿总额的限制。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5、依法应当由受害人扶养的人,在受害人死亡以前不需要其实际扶养,而在受害人死亡后至人民法院裁判前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生活费的应当支持。受害人死亡后出生的子女有权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费。
  
  6、因交通事故造成残疾或者造成死亡的,被扶养人还是胎儿,在他出生以后,也应该赔偿。胎儿在未出生前虽尚不具有权利能力,不享有被扶养的权利。但是胎儿在出生之前,已经事实上存在了,并且终究要出生成为一个活体的人或死胎。如果在胎儿孕育过程中,作为胎儿的扶养人被致死,其出生后应有行使扶养损害赔偿权。
  
  交通事故父母抚养费标准根据受害人的具体情形有不同的计算方法。首先,受害人的的户籍性质是否是城镇户口会影响抚养费的数额;其次,被扶养人的劳动能力和年龄也会影响抚养费的数额的多少。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总结: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受害人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十分繁杂,计算的方法与标准也不尽相同。其中的交通事故父母抚养费也是交通事故责任人需要赔偿的项目之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处理民事纠纷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处理民事纠纷的相关规定有哪些?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我们在日常生活当中发生的纠纷问题都是由民法来调整的,关于这些普通纠纷的处......


·股东变更前债权债务处理应该怎么注意?
      股东变更前债权债务处理应该怎么注意?第一、债权债务问题,不是单纯的对方拖欠和资金流紧张的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问题。对于债权回收难度大、周期长、坏帐率高的问题,很多企业都费尽心思......


·一、试用期找茬辞退算是合法的吗?
      一、试用期找茬辞退算是合法的吗?单位认为你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辞退你,那么单位必须说明理由并举证,否则就属于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


·资产评估师免试条件有哪些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人员,可免试相应科目:(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经济师(或本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经济法》科目......


·技术服务合同的类型有哪些
      技术服务合同的类型有哪些技术服务合同的内容十分广泛,其服务涉及到“设计服务、工艺服务、测试分析服务、计算机应用服务、新型或复杂生产线的调试服务、特定技术项目的信息加工、分析、检索服......


·农村建设用地能建厂房吗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一)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占用农村土地建设企业必须经过相应的审批手续,未经审批的,不允许私自改变土地原有用途。(二)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


交通事故父母抚养费标准如何计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