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17年之前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如何进行计算的?

  17年之前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如何进行计算的?
  为了加强对国家国土资源的有效管理,一般来说在我国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而人民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这个使用权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当然对于土地的限制问题,国家也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来对此进行规定,下面给您介绍一下17年之前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如何进行计算的?
  
  一、使用年限
  
  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土地出让的时候开始算的,而不是建设动工或交房算的。这个期限是国家出让土地时设的,开发商没权力更改这个的。所以很多房子拿到房子只剩下60年了,这个很正常的。现在还没有出台关于这个年限到期,该如何处置的政策。但是你要想一下,根据中国的国情,一般30年后房子都拆迁或者卖掉搬走,那么长的时间对自己基本没有影响。
  
  土地使用权年限规定: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在关于实施《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具体问题的通知中关于土地出让年限的确定:钢筋混凝土结构、砖混结构的房屋,其土地使用年限最高不超过70年;砖木结构的房屋,其土地使用年限最高不超过50年。
  
  二、计算方式
  
  1、实质
  
  土地使用权年期是指土地交易中契约约定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土地使用权年期的长短,直接影响可利用土地并获相应土地收益的年限。如果土地的年收益确定以后,土地的使用期限越长,土地的总收益越多,土地利用效益也越高,土地的价格也会因此提高。因此,通过土地使用权年期修正,可以消除由于使用期限不同所造成的价格上的差别。
  
  2、修正方法
  
  (1)计算使用年期修正系数,年期修正系数按下式计算:
  
  K=1-1/(1 r)m /[1-1/(1 r)n]
  
  式中:K——将比较案例年期修正到待估宗地使用年期的年期修正系数;
  
  r——土地还原率;
  
  m——待估宗地的使用权年期;
  
  n——比较案例的使用权年期。
  
  (2)利用年期修正系数对交易案例地价进行年期修正,即有:
  
  年期修正后地价=比较案例价格×K
  
  案例3:若选择的比较案例成交地价每平方米为500元,对应使用权年期为30年,而待估宗地出让年期为20年,该市土地还原率为8%,则年期修正如下:
  
  年期修正后的地价=500×1-1/(1 8%)20/[1-1/(1 8%)30]=436.06元/m
  一般来说对于住宅用地来说它的最高使用年限可以达到70年,而对于其他的一些使用类型的土地来说,可以使用的年限就没有那么多了,而且一般的商业用地只有50年的使用权限。
  
  
  
  
总结:17年之前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如何进行计算的?为了加强对国家国土资源的有效管理,一般来说在我国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而人民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再婚离婚一方孩子抚养费数额是多少
      孩子是男女双方爱情的见证,对于男女夫妻双方的意义是非比寻常。所以,即使夫妻双方因为一些不愉快的原因,导致离婚的结局。但是,仍然不能把孩子视为双方的累赘,同样需要夫妻双方履行义务,支......


·未续签劳动合同辞退补偿金怎么计算
      未续签劳动合同辞退补偿金怎么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检察院对不属管辖的移送案件可以进行抓捕吗
      检察院对不属管辖的移送案件可以进行抓捕吗?当然不可以,必须是自己管辖的案件,否则,应移送有管辖权的检察院审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


·在我国是由哪个部门主管非法集资行为?
      当代社会,非法集资行为肯定会受到有关部门的严重打击的,同时在我国刑法上的规定就比较严重啦,因为非法限制当事人需要承担刑事上的责任,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您都想要知道在我国是由哪个部门主......


·《担保法》
      《担保法》第三十三条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


·欠条到期了对方不还钱怎么办?
      欠条到期了对方不还钱怎么办?如债务纠纷中,债务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可以考虑通过起诉途径维权。起诉准备以下材料: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对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


17年之前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如何进行计算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