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对于入职的新人而言,找到一份心仪的工作当然是最好的事。但是,

  对于入职的新人而言,找到一份心仪的工作当然是最好的事。但是,由于是新人,因此在许多问题上都懵懵懂懂不太清楚。不仅是工作问题,还有入职工作时接触的合同文件等。那么,签入职劳务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律师我们为您解答。
  
  一、查明必备条款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因此要了解下列相关必备条款:
  
  1、了解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了解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以防止日后用人单位不合理地调岗和变更工作地点。
  
  3、了解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确保自己定额内及定额外的劳动均可获得法定对价。
  
  4、了解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险,防止日后在劳动报酬、休假工资、经济补偿金基数计算等方面,陷入举证不利。
  
  5、了解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对已有或潜在人身危险及风险有足够把握。 6、了解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看清劳动纪律
  
  劳动纪律,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劳动规则和秩序。如果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其违反纪律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处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约定有关劳动纪律的条款,也可原则约定劳动者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
  
  用人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悖,否则为无效规定,不具有拘束劳动者的效力。但何谓“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均未作出具体规定和细化,而是要求用人单位在企业规章制度中加以明确和界定。因此,不同的用人单位对“严重违纪”的界定多多少少会存在不同,尤其是一些特殊行业或企业,往往对内部员工存在一些特殊的行业或企业要求。
  
  因此,劳动者在准备好迈入一家新的用人单位之前,首先应对其纪律要求有清晰、明确的认识。很多劳动者对《劳动合同》以及相关附件的签收较为程序化,只履行程序,不知晓内容之后,莫名其妙即背负上了“违纪”之名,极为被动。
  
  由此可见,如果您是初入职场的新人,一定要在入职之前做好准备工作。不仅仅是针对自身工作的专业知识,还包括了解在工作之前签订入职劳务合同的相关注意事项。这对于之后的工作是十分有益的,尤其是了解具体条款以及劳动纪律。如果您遇到这方面的问题,可以直接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们。
  
  
  
  
  
总结:对于入职的新人而言,找到一份心仪的工作当然是最好的事。但是,由于是新人,因此在许多问题上都懵懵懂懂不太清楚。不仅是工作问题,还有入职工作时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被辞退工资什么时候给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


·没有抚养权有继承权吗?
      我国是个人口数量较多的国家,人们之间的来往非常频繁,因此我们国民之间的关系非常的密切,而这种密切的关系也会带来相应的问题。其中就包括抚养权和继承权的问题。很多人都会将抚养权和继承权......


·工伤鉴定要多长时间才能完成?
      工伤鉴定是职工在遭遇工伤以后必须经历的一项程序,工伤鉴定结果对于工伤赔偿金额有很大的影响,所以很多职工在受到工伤以后十分着急进行工伤鉴定,那么工伤鉴定要多长时间呢?请阅读下面这篇文章......


·高空坠物全景天窗结实不?
      现在很多经济型车辆也配置了全景天窗,不少人在买车的时候就是看中这一点。全景天窗的确优点很多,让车子增色不少。当车子停在高层小区周边时,遇到强风天气,可能被高空坠落的物品砸到。那么,......


·批捕之后还有多久判刑?
      一、批捕之后还有多久判刑?从逮捕到判刑的时间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那么需要说明的是,批捕之后还需要经过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也就是说,有可能案件是存在不起诉的情形,那么根据《刑事诉......


·交通事故治疗康复后二次创伤需要再次赔偿吗?
      交通事故治疗康复后二次创伤需要再次赔偿吗可以的。在交通事故中对于治疗康复后二次创伤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后遗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者是伤情未恢复的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以及适......


对于入职的新人而言,找到一份心仪的工作当然是最好的事。但是,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