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哈尔滨司法鉴定部门相关规定

  在当今社会,每个人的生活并不是风平浪静的,总会遇到一些或大或小的困难,有些困难需要走法律程序来加以解决,然而通过法律解决问题时,会有很多的鉴定过程之类的,但是人们对于司法鉴定部门并不是足够了解,这时该怎么办呢?本文主要介绍哈尔滨司法鉴定部门相关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司法鉴定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司法鉴定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对案件立案前调查或诉讼、执行中的专门性问题,由本部门鉴定机构中有专门知识的人或者委托社会专业鉴定组织中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检验、评断的活动。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司法鉴定的范围包括:司法医学、司法精神病学、物证技术、司法会计、产品质量、建筑工程、知识产权等鉴定和资产、价格评估,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认为应当进行的其他鉴定。
  
  第四条:司法鉴定必须忠实于事实真相,符合国家鉴定标准和技术规范,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科学、及时地进行。
  
  第五条:司法鉴定依法独立进行,禁止行政机关、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干涉。
  
  第六条:一切与司法鉴定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协助司法鉴定工作。
  
  凡是持有司法鉴定材料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向司法机关提供的义务。
  
  第七条:司法鉴定依法实行回避、保密、时限和错鉴追究制度。
  
  第八条:司法鉴定的决定权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行使。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法律和本条例规定,有申请司法鉴定的权利。
  
  二、鉴定机构和鉴定人
  
  第一条:本条例所称司法机关鉴定机构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内部设立的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科、处、室。第十条 司法机关鉴定机构的职责是,对刑事、民事、经济、行政诉
  
  讼等案件立案前调查或诉讼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和评断,提出能作为立案、定案根据的结论。
  
  第二条:刑事公诉案件的鉴定在侦查阶段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决定;在起诉阶段由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审判阶段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三条:司法鉴定委员会根据需要设若干专家鉴定组。专家鉴定组成员临时聘任,且必须具备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其中司法医学、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组的成员必须是省政府指定医院的专家和有关专家。
  
  各专家鉴定组的司法鉴定以省司法鉴定委员会的名义作出。
  
  第四条:司法鉴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省司法行政机关。
  
  第五条:司法机关鉴定机构的鉴定工作,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按系统规定分级管理或监督。
  
  第六条:社会专业鉴定组织接受委托从事的司法鉴定工作,由省司法行政机关统一管理。
  
  省司法行政机关可以授权市(地)司法行政机关管理或指导本辖区社会专业鉴定组织的司法鉴定工作。
  
  通过上文对哈尔滨司法鉴定部门规定的阐述,让我们了解并熟悉法律对哈尔滨司法鉴定部门的规定。在我们需要在该部门办理案件时,能够更好的用法律武器来维护我们该有的权益,和享受应有的待遇,同时更好地得到司法鉴定部门的帮助,让我们的生活与工作更加顺利。
  
  
总结:在当今社会,每个人的生活并不是风平浪静的,总会遇到一些或大或小的困难,有些困难需要走法律程序来加以解决,然而通过法律解决问题时,会有很多的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劳务合同侵权责任纠纷处理的方式有哪些?
      劳务合同侵权责任纠纷处理的方式有哪些?一、劳务合同侵权责任纠纷处理的方式有哪些?1、协商程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通过协商解决争议。2、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根据《民法典》规定,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是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即业主对建筑物内属于自己所有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门可......


·关于民法总则8周岁以上有哪些
      关于民法总则8周岁以上有哪些规定?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现如今随着时代的发展,儿童在智力、独立能力上比以前的孩子发展的都早,那么在法律制度上对于儿童......


·离婚时,孩子已满十八周岁的,是否还需要支付抚养费?
      根据民法典以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


·去法院起诉离婚带什么证据材料
      去法院起诉离婚的说的直白点其实也就是诉讼离婚、打离婚官司,这也是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之一,但现实中往往是协议离婚不成功的才会选择这种方式。而当事人去法院起诉离婚也需要带上一定的材......


·还款期限不清楚怎么计算诉讼时效
      在实际借款活动中,由于借款双方的疏忽等因素,有时可能会出现还款期约定不明的情况,从而造成诉讼时效难以计算。那么在法律上,还款期限不清楚怎么计算诉讼时效呢?也就是说,还期不明债务诉讼时......


哈尔滨司法鉴定部门相关规定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