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哈尔滨司法鉴定部门相关规定

  在当今社会,每个人的生活并不是风平浪静的,总会遇到一些或大或小的困难,有些困难需要走法律程序来加以解决,然而通过法律解决问题时,会有很多的鉴定过程之类的,但是人们对于司法鉴定部门并不是足够了解,这时该怎么办呢?本文主要介绍哈尔滨司法鉴定部门相关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司法鉴定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司法鉴定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对案件立案前调查或诉讼、执行中的专门性问题,由本部门鉴定机构中有专门知识的人或者委托社会专业鉴定组织中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检验、评断的活动。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司法鉴定的范围包括:司法医学、司法精神病学、物证技术、司法会计、产品质量、建筑工程、知识产权等鉴定和资产、价格评估,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认为应当进行的其他鉴定。
  
  第四条:司法鉴定必须忠实于事实真相,符合国家鉴定标准和技术规范,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科学、及时地进行。
  
  第五条:司法鉴定依法独立进行,禁止行政机关、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干涉。
  
  第六条:一切与司法鉴定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协助司法鉴定工作。
  
  凡是持有司法鉴定材料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向司法机关提供的义务。
  
  第七条:司法鉴定依法实行回避、保密、时限和错鉴追究制度。
  
  第八条:司法鉴定的决定权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行使。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法律和本条例规定,有申请司法鉴定的权利。
  
  二、鉴定机构和鉴定人
  
  第一条:本条例所称司法机关鉴定机构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内部设立的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科、处、室。第十条 司法机关鉴定机构的职责是,对刑事、民事、经济、行政诉
  
  讼等案件立案前调查或诉讼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和评断,提出能作为立案、定案根据的结论。
  
  第二条:刑事公诉案件的鉴定在侦查阶段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决定;在起诉阶段由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审判阶段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三条:司法鉴定委员会根据需要设若干专家鉴定组。专家鉴定组成员临时聘任,且必须具备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其中司法医学、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组的成员必须是省政府指定医院的专家和有关专家。
  
  各专家鉴定组的司法鉴定以省司法鉴定委员会的名义作出。
  
  第四条:司法鉴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省司法行政机关。
  
  第五条:司法机关鉴定机构的鉴定工作,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按系统规定分级管理或监督。
  
  第六条:社会专业鉴定组织接受委托从事的司法鉴定工作,由省司法行政机关统一管理。
  
  省司法行政机关可以授权市(地)司法行政机关管理或指导本辖区社会专业鉴定组织的司法鉴定工作。
  
  通过上文对哈尔滨司法鉴定部门规定的阐述,让我们了解并熟悉法律对哈尔滨司法鉴定部门的规定。在我们需要在该部门办理案件时,能够更好的用法律武器来维护我们该有的权益,和享受应有的待遇,同时更好地得到司法鉴定部门的帮助,让我们的生活与工作更加顺利。
  
  
总结:在当今社会,每个人的生活并不是风平浪静的,总会遇到一些或大或小的困难,有些困难需要走法律程序来加以解决,然而通过法律解决问题时,会有很多的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骗取国家项目资金属于犯什么罪
      诈骗罪。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使用人不符合国家专项资金政策的基本条件,在申报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严重弄虚作假,虚构并不存在的企业或项目,伪造关键性申报材料,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应......


·醉酒驾驶电动车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醉酒驾驶电动车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一、醉酒驾驶电动车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关于非机动车醉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


·近亲结婚近40年,婚姻也是无效的吗?
      近亲结婚近40年,婚姻也是无效的吗不少落后地区,由于受到封建迷信影响,仍会存在近亲通婚的习俗。有些近亲结婚的夫妻可能已经结婚将近数年甚至数十年,那么此时的婚姻是否无效呢?近亲婚姻属于......


·公司法股东的产生是怎么规定的
      有很多人对于股东的了解都仅仅局限于股东到时候是可以对公司的利润分红的,有人甚至会觉得股东的产生就是因为当时注册公司的时候这些人由本公司出资,其实这部分股东是属于公司最原始的股东,公......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条件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条件有哪些?1、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以初始土地登记作为前提,领取土地使用证。2、以划拨、租赁、入股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同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


·公司债券的发行人条件是什么?
      公司债券的发行人条件是什么?债券作为我国目前一个受您欢迎的投资方式。在很多方面都帮助了公司在资金的融集。所以,很多公司在资金困难的时候,或者为了进一步发展的时候,会向社会发行债券,......


哈尔滨司法鉴定部门相关规定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