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现代社会,我国经济不断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的,但是一般的老百姓对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相关事项并不是很清楚,比如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基本条件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基本条件这个问题。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转让的,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
  
  2、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转让的,需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经批准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有哪些
  
  《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确立了我国的国有土地分配和转让制度的基本法律框架,也是我们对国有土地分配和转让方式进行分析的基本法律依据。归纳起来,我国国有土地分配和转让的基本方式有以下7种:
  
  1、作价出资(入股)
  
  是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目前,采用此方式的主要是在境外上市的股份制企业。
  
  2、授权经营
  
  国家根据需要,可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后,授权给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控股公司,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国有独资公司和集团公司经营管理。
  
  3、转让
  
  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4、出租
  
  是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5、划拨
  
  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6、出让
  
  即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7、租赁
  
  是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将土地使用权,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年期的土地使用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
  分为按照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以及通过划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这两者情况,两者都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不同的是,后者还需要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如果您对于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基本条件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太清楚的,我们建议可以在当地找个律师进行咨询。
  
  
  
  
总结: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基本条件是什么?现代社会,我国经济不断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去抢劫运钞车判多少年?
      去抢劫运钞车判多少年?抢劫运钞车,涉嫌抢劫罪,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具体量刑看情节。会坐牢的。以暴力或者胁迫等手段,威胁被害人拿出财务并抢......


·有过买房经历的人自然知道,买房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其中涉及
      有过买房经历的人自然知道,买房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其中涉及到的环节比较多,那么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也是比较多的。那通常买房子具体要注意些什么呢?这些与购房者的利益密切相关,要是没有......


·诈骗罪的报案材料怎么写?
      诈骗罪的报案材料怎么写?一、诈骗罪的报案材料怎么写?可以口头报案,但是为了事情能顺利解决,最好准备好书面材料,包括:控告信。要写清楚事情发生的经过和具体内容,可能的话,再写上......


·清理债权债务对公司影响有哪些
      清理债权债务对公司影响有哪些债务债权的问题,一直以来是一种难处理的一个问题,也是经常引起纠纷的,很多人也会担心它的影响的问题。那么,清理债权债务对公司影响有哪些呢?我们应该如何应对......


·被告收到诉状后多少时间开庭
      被告收到诉状后多少时间开庭多久开庭由法院根据案件排期情况确定,但是根据《刑事诉讼法》,公诉案件要遵循以下时间和期间:第一百八十二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一、河南醉驾新规对醉驾的认定是什么?
      一、河南醉驾新规对醉驾的认定是什么?(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